週日小弟的ACCORD8被撞了,傷到左側後門及葉子版,因小第是綠燈直行而對方未等左轉號誌燈就欲左轉,結果就擦撞了,所以肇事責任就很確定是對方了,當時有找警察來處理,而對方車上有兩男一女是由女的出面來作筆錄,而小弟只忙著查看我的寶貝新車也沒注意太多,直到回家看行車記錄器才發現駕駛人是其中一名男子而非女的,因小弟不懂法律,所以想請教各位這樣可行嗎,而小弟回原廠檢修需五個工作天,而車子維修已交由保險處理,我是想另外再跟對方求償代步費是否可行,因為我真的就只有這輛交通工具,維修時確實會對小第造成很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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