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學生自己的估價單10710元都算偏高,像後圍板根本不可能會傷到也估價800元;像後保桿內架《緩衝架》材料費190元,但是整修費卻計價800元《整修比買新的還貴》,像後保桿小凹整修工資800元《一般約500元》《後保桿的拆裝工資與烤漆費 另計》
不過現在已經送鑑價,個人判斷可能會在2萬元左右,不太可能會超過3萬元。
但是保險公司2.2萬還不肯主動和解,只能說是誤判情勢,因為送鑑價的結果,不論金額多寡,很可能就是保險公司自己幫忙付錢在替女學生找自己被告 詐欺罪的鐵証。
以上個人淺見,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有感而發~
前一陣子也為了 "車子" 上了法院,老實說我對法院的執行效率
很感冒,但是法院是國家最後執行正義的地方,不管是實質上或
程序上都要依法行事,只是過程中浪費國家資源及雙方的人力、
時間等成本,往往都超過訴訟標的的金額,我想這也是必要之惡。
Anyway
其實我要分享的並不是這件官司的勝訴與否,而是自己在面對官
司時的心境,最近我常常跟我的朋友說:官司纏身真的好煩,不
過沒有關係,趁現在年輕,早點面對官司也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有機會上上法院也沒有關係,當自己要上法院之後,就會開始
關心國家的司法制度及訴訟的程序,當自己是被告或原告之後,
更會自己做功課及尋求協助,這個過程就是成長,日後在面對相
關的事情之後也比較有經驗。
就拿這次事件的女大學生來說,他在車禍前,想必對國家的"法院"
的認知應該是一知半解,一但自己要開始面對了,自己一定開始做
了功課同時間也尋求不少協助,這些過程他學習並開始了解國家的
司法制度與訴訟之間的程序、攻防等。
這些經驗將是他未來最大的收穫與經驗,日後遇到相關的情況或面
對其他的官司訴訟,至少心中會有個底。
結論~
趁年輕時,有機會還是要上上法院,知道 "法院" 在做啥,不要只
聽誰誰說或上網看戲,有機會還是要去法院走走。
題外話:
請律師一定要請好律師,不要請到不負責,只會說大話的律師,畢
竟律師是[既得利益者],老實說:官司的輸贏對他來說無所謂,因為
他律師費已經先收了。
有請過律師又輸掉官司的人一定可以很明白我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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