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lu168 wrote:看到這... 我忍不住想呼叫刀大大
昨天星期一追蹤他辦理險,結果維修廠說需等保險理賠員拍照,也不先估價,等保險理賠員來一邊拍照,維修廠人員才一邊跟他檢討,要修那理要保險理賠員,而且維修廠人員寫個價格,保險理賠員還繼續打折刪價格,維修廠人員還說我這舊車(19年車殘值不到1萬元),要保險人員不要估太高(可能怕績核不會過),要5000以下,以上維修廠人員寫個價格跟名目跟保險人員的刪價,我都無法過目,又說需要一些時間去求證事故的%比例,所以不能現修,要等通知才能修,以上.
刀大大 wrote:
應該這樣說,我車被撞我當然可以決定去我認為有保障的修理廠修,再拿估價單跟發票向侵權行為人要求付款
照刀大大的說法
billlu168網友應該可以自己逕行修理
但對方的保險理賠員竟這樣搞
請問刀大大所說的車主權利何在?
肇事方的保險公司為何不等車主修車後憑發票和估價單付款就好?
我覺得保險公司理賠員做的太過分了
理賠員既然都來看過了,為何不能現修?
也可以先修了之後
看多少錢再依照事故的責任比例來付款啊
這擺明又是保險公司在欺負人
billlu168 wrote:
被撞的人 ,還要等很久才修車,而且無代步車,
請參考看看下面這篇文章
http://tw.myblog.yahoo.com/ssb-521228/article?mid=83&next=81&l=f&f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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