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吧火輪 wrote:各位可能搞錯了我各位可能搞錯了我只針對如何使用資源的方式做探討所以不會特別單獨向事主道歉對於被尋對象 最後的結果 我也只能表示遺憾及同情但對於不提供任何正當證明資料 直接上網請大家幫忙找人對於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你覺得你這樣的質疑方式 你認同嗎?會有比較優嗎???白X!!!!!你還差的遠!!!!自以為是!!!下次若有碰到這類緊急事件,你最好把你的自以為是的態度放一旁不管是真是假,先等到事實出爐,你再來質疑開罵也不遲你這樣子是自食惡果,活該~~~沒血沒淚的XXXX我想不出來要取什麼比較適合你,這留給你自己發揮形容社會變質的原因,你就是其中因素之一,你那種質疑一堆人事物的態度(要求別人拿出證據,自己卻沒有明確做到),才會讓社會少了溫暖可悲..不想講下去了希望天使一路好走社會每一個人可以多一份關懷 少一份質疑 多做善事 少做害人的事
轉吧火輪 wrote:標題就有道歉了...(恕刪) 完全看不出來妳有想道歉的樣子之前炮別人砲的那麼凶道歉卻只打幾個字後面還加上那句亂用網路資源就是已經沒辦法了才會請網友幫忙好在是遇到好心的網友如果遇到你就真的是請鬼拿藥單了
但對於不提供任何正當證明資料 直接上網請大家幫忙找人對於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這人命關天的事.還質疑, 有沒有同情心啊?緊急時刻還要提證明給你看, 你那位啊?明明亂砲還不承認照你的邏輯, 你以往發言的文章, 我也不認同各位2010CRV車主你們用定速會不會發生抖動的情形證據呢?急!請幫我排二天台南行程(要特別的)我是做業務的 大部份是接洽國外客戶有證明資料嗎?CRV3 星宇銅 開了一個月還沒遇過同色的有做過統計嗎??
嗨火哥拜你所賜我在01潛水三年了今天晚上忍不住註冊了這事情我從頭看到尾我想這社會上若是心存善念多一點包容少一點猜忌我想會更祥和今天就算是謊報有損失嗎但是如果是真的搞不好會救人一命當然這是事後諸葛但是我可以很肯定告訴你一件事不論真假我會把這是當真就算是假的我並沒有損失若是真的將是功德一件我住台中但我有將這事當成一回事但是事與願違結果是悲劇收場希望再生者釋懷往生者好走
愛找碴的人永遠都有不同的理由.如果第一時間W大PO上報案三聯單.你一定又要人家證明此單的真實性.人家只是上來要求協助.心裏已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那還有美國時間去應付你的要求.今天就算把你要的備齊.你就會大力幫忙嗎?????.如果不想幫忙.就閃開一點.別礙著人家要人家提出證明.當你提出一堆不實的推論與指控.你又提出什麼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論點.基本你已先入為主判定W大是騙人的.W大提出在多的證明.也沒用.我不信你薴可相信W大的證據.而不相信你所謂警.醫界的朋友.所以這不是找碴是什麼.你在前文斬釘截鐵做了W大是唬人的結論.並要求人家出面道歉.現在證明W大沒唬人.難道你不該給W大一個正式的道歉嗎.犯錯不可恥.可恥的事死不認錯.還有你只是這網站的一個使用者.此網站並無規定上來尋人須備任何文件證明.所以別在拿著佔用網路資源來當擋劍牌
WINDSTAR說過有報案.但警方因失蹤時間短只能辦失蹤人口.他也說過警方沒給他寫3聯單所以windstar才沒報案3聯單他要如何po上來.他一定四處找也無心把時間浪費在網路上找人吧~一個堅實要自殺的人不必24小時就能死~警察也只覺得只是失蹤也不可能每個角落翻出來找.警察認為只是失蹤1.2天不必用手機發話找位置~有時後堅持法律流程會害死一個人的~我不常上這個網我也申請不到一個禮拜.我是在我家族網站看到的但已是第2天晚上的事~我住台南當天無事做看到馬上在台南縣市沿海找..市區找..還是來不及了~~火輪大實在太堅持要按照流程做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身上~大家跟你一樣你又是如何想~你也是沒證據下定論~做錯事道歉就道歉不必再說堅持什麼~流程很重要嗎~也請不要再討論尋車事件會在照成2.3次傷害~
各位朋友應該都很年輕...沒經歷過親人不見的震憾感覺...曾經在一個夏夜帶我兩個小孩去看廣場上表演...想說這裡很熟...一坐下來怎麼看到小兒子沒在姐姐旁邊...問大女兒一問三不知...前一秒還在的兒子...突然消失了...整個活動場找遍了...主持晚會的用麥克廣播好多次...同行的鄰居大人小還幫忙找...那時的心情...很難用言詞來形容....好像腳伸入過燙的水或被電到腦中一陣麻的感覺...這位網友在無計可施下使用熟悉的網路來幫他忙本來就可行...有無濫用是網路管理者來判斷...熱心的人轉傳是各人的事...好像也沒因此攤了整個網路交流...如流量過大..進不了網站...火輪兄患了一種台灣人常有的大頭症...只有幾個人卻要扛出你身後團體代表...比如 只有10個01鄉民的發言...就要貼出一群Mobile01的鄉民上...火輪兄您在那行不關我們事...您有用你的資源查尋幫忙過..人家會感謝你...但你查不到的事就不代表沒有..還要像辯論一樣要求提出證據來...可是這尋人事不是提出證據人就找到了...當事人很清楚...不會理你..心中想可能來亂的....我推想他也不在乎火輪兄的道歉...我也有記....看到白色CRV就多看兩眼...就跟當時幫我找兒子的人一樣... 很著急..可是不知怎麼辦...有人發皮氣大罵我不小心...我只回說拜託你到那邊去找..心急如焚....找了半小時跟女兒碰面...只看她無助的癱在那邊痛哭自責沒顧好弟弟....我冷靜下來想他平常會去那裡..一家一家找...在書局看到兒子跟朋友窩在最裡面玩牌...完全不知道外面有一群人彷彿經歷一場世界大戰..........如果小孩走失了...冷靜...想一想他會去那裡...
是否須先附上相片或VCD,證明確實家裡廚房失火了,才能向消防隊報案請求協助,以免浪費政府緊急救難資源?是否須先附上醫生證明,證明家中長輩確實心肌梗塞突然倒地不起,才能通知救護車,以免浪費醫療體系救護資源?我只是想表達,事情有輕重緩急,但生命無價,可能關係到人命的事情豈容還一步一步慢慢來?一定得要這麼官僚嗎?當然,這個世界上也存在著一小部分的animals會開這種玩笑,也確實有其他不法企圖的實際案例發生過,可是,國家法律、社會輿論自也會處理這些敗類,就像詐騙集團自己也很清楚自己要承擔被抓被關的風險,不是嗎?若是謊報騙人的,事後可以來慢慢一條一條來算總帳,讓不法之徒受到制裁;但,萬一是真的呢?生命一旦消失了,要怎樣重來呢?想當初W大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四處尋求各方協助,我看到的是絕大多數的網友都是出聲熱心相助看頭看尾。願不願意相信與要不要出手幫忙也是大家自己歡喜甘願,選擇不相信或不想幫忙當然也是個人自由,但也請不要批評或妨礙其他選擇相信人性本善的人。所以,我覺得現在的社會人與人會變得比以前冷漠與不信任不是沒有原因的。我個人是覺得講話、做人還是厚道一點好,總之,個人造業個人擔,至於這世上有沒有「報應」這種事情,我也不知道...祝福轉大及您的家人、親朋好友永遠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家庭幸福美滿,出入平安,一輩子風平浪靜萬事如意,永遠不會遇到有臨時需要他人急難協助的任何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