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公1960 wrote:
保險公司是先向法院請女學生賠償47185元的支付命令,有附證明:理算書、估價單、發票、照片等證物;
修車時,修車廠與保險公司故意不與女學生先行協商,事後又高姿態要強索高價修車費《保險公司向法院請求女學生賠償的支付命令,附有證明:理算書、估價單、發票、照片等證物》
可見,保險公司與修車廠憑恃有法務人員,吃定一般人不懂法律與怕上法院而任其宰割,法院已經先被這些黑心企業當成“合法勒索”與“不法獲利”的招牌;
如稍有不從者《如女學生》就提告請求支付;這些黑心企業又把法院當成“討債工具”;
等到被告詐欺後,又請法院“協調”作為“脫罪法寶”!
現在女學生勇敢與這些“法務專家們”對抗,社會應該多給加油與鼓勵!
請大家持續關心本案!
畢竟 打造祥和社會,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