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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昂貴的輕微碰撞阿


mig33 wrote:
肇事者有回復原狀的義務,但他在回復原狀時有選擇以最低成本方式進行的權利!


我覺得這句話相當有問題!

因為本案是國產車,或許沒有太大的疑問

如果是雙B之流的進口車的話,那可能問題就來了

以最低成本來說,可能換來的不會是原廠零件(請注意!我所說的不是在原廠維修,是零件不是原廠的,因為副廠零件便宜很多)

那如果您是被撞車主的話,請問您可以接受嗎?

勞力士的原廠表帶被換成副廠的,您可以說因為同樣是24K金,所以是一樣的嗎?
garrykuo wrote:
以最低成本來說,可能換來的不會是原廠零件(請注意!我所說的不是在原廠維修,是零件不是原廠的,因為副廠零件便宜很多)


我猜他說的最低成本,是材料一樣的基礎上
但工資或手法可能會不同,造成更便宜的報價
甚至以此案來說,換一個雷達就ok,當然換四個也ok~但以恢復原狀的情形下
他換一個就達成目的,肇事車主沒道理被迫換到四個(且已求證換一個就ok的情形下)

至於錶帶的例子應該是說,壞了其中一節,如果可以只換那一節,而被害人想全換,那當然是很貴,而且肇事者不同意
並且明明可只換一段恢復原狀,何需全換?跟副24K金是沒多大關係,除非換的那段是副24K金

就跟這Case的肇事者一樣,本田也是有副廠件,但她同意都用原廠件,只是數量,品項跟維修費不合理!!
換作發生在所有人身上,都是一樣不合理

garrykuo wrote:
我覺得這句話相當有問...(恕刪)


想太多
"回復原狀"裡面包含的含意很多
如果原先被撞壞的是原廠件,那被撞的車主可以要求以原廠件更換

不過處理原則是能修復的就以修復處理
不能修復的可以換新,但是肇事者可以主張折舊

簡單說,肇事者要把車子回復至被撞前的狀態,不單單是外觀,還包含零件的品牌,還有零件的功能等
這樣子還有什麼疑問嗎?

不過,法律上也不會允許被撞的人趁機敲竹槓
原本被撞壞的如果是便宜的副廠件,那肇事者也只需要以同樣的副廠件處理就可以了

假如你們有這麼多假想的問題,可以乾脆打電話到警廣 call in 去問啦
11:00左右會請律師在節目裡面講一些法律常識,也會開放一點時間讓聽眾打電話進去問
可能在 10:50開始的樣子
Bailysu wrote:
我猜他說的最低成本,是材料一樣的基礎上
但工資或手法可能會不同,造成更便宜的報價

對!就是這個意思
在回復原狀上,車主有權利要求使用原有的零件廠牌
不然車主可以拒絕承認這是回復原狀!
milkcity wrote:
11:00左右會請律師在節目裡面講一些法律常識,也會開放一點時間讓聽眾打電話進去問

警廣這類的節目
真的還蠻值得收聽的
又重複發文了...
...恕刪...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回覆原狀,應該是不用修了,換一台新的給原車主才是.
看版主提供的相片應該不用這麼貴才是.
如果你今天有保意外險! 不是一般的強制險喔!

意外險包含對方的車損險! 你今天就不用這麼煩惱了!!

意外險最好保高額一點的~一年才3-4千多塊! 這是當警察朋友跟我講的~萬一你卡雖小~A到一各亂騎腳踏車的老盃盃~好死不死他掛了! 你自少不用出這麼多錢! 最好保到70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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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修車的

以我經驗 就是要坑妳

修車廠 自己在車上亂畫 去保險公司聲請保險金 也是有的 我自己看過

說真的 這樣要修五萬很扯 妳要想清楚~~

擺明坑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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