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感受業代態度來說,態度好或不好畢竟個人感知不同不能以小看大就一桿子打翻一船人而最後這事件中的業代選擇回文解釋也有助還原真相可惜因為雙方所言內容並不一致何者為真旁人難以判斷但就消費者及服務者雙方性質來論小弟認為今天一個準備要花錢的消費者並不會我要強調"準備要花錢的"人不會無的放矢去攻擊或陷害一個業代當然一個好的業代對於客戶購物時的穿著或試用後的批評也不會主觀的對客戶下評論或藉此去決定要對該名客戶採取何種態度幾年前有一位號稱全球最厲害的業務員(一個老美)來台灣演講那這位老先生賣的是車子他自己看到任何人都會發自己的名片包括他來台灣演講或他去渡假時記者問他這樣的用意為何?而且台灣人也不可能去美國跟他買車那老先生回說發名片是要告訴對方他在賣車,就算對方現在不買車當以後要買車也可能會因為名片想起他而且沒人能保證以後的事所以做業務抱持這樣的態度對待任何客戶不先入為主說不定就不會造成今天這事至於這位業代回文說要保留法律追訴權我只能說台灣或世界各國都沒有一個詞叫保留法律追訴權況且要告刑事還是民事真的有名譽上的損失嗎還是有經濟上的損失嗎要求刪文的理由一點都不具體這樣的做法跟回應只是讓旁人覺得這是位不適格的業代
黃柏棟 wrote:張先生,對於你的不實...(恕刪) 這是怎樣?難道現在賣車的業務員姿態都擺的比董事長還高?試車,什麼叫做試車?難道是打到D檔慢慢滑叫做試車?如果只能這樣,是不是要擺個告示牌公告一下,本營業所試車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之類的,身為業務員,如果害怕客戶這樣試車,哪大可請同事幫忙,不要上了車才在那邊怕,還是說連您都覺得自家車廠的車經不起這樣測試?Honda的車不就是著重在操控性嗎?至於重大事故,這頂帽子扣得太大了,想要試個車就拿去年Camry那件事出來講,那乾脆大家都不要試車就好了,也不要提供試乘車,這樣最安全,不是嗎?再說,每個試乘車的客戶都是成年人,只要是客戶的疏忽造成事故,自然有法律來處理。我遇過擁有專業知識卻客氣到一個不行的業務,也遇過什麼都不懂還瞧不起人的業務,社會真的是一樣米養百樣人。
嗯, 今天去試乘 Accord 也沒有試乘禮喔雖然不在乎那個啦, 反正也不是為了那個去試的.但可以為了那個就上網來公布人家業代姓名的話... 怎不當時就找什麼組長經理出來就好了?不管為的是手電筒還是服務品質.這東西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只有當時在場的人知道的.
除了當事人以外,其他旁人也很難判斷誰是誰非。小弟只是提供自己的經驗:我對HONDA土城店的印象很好,當C8剛上市時就曾經去參觀試乘過,也已一並試乘A7,那是接待我和內人的是一位金先生,他積極的安排試乘,試乘的過程十分愉快,雖然後來沒有買,不過業代後來與我互動的分寸拿捏得很好,不但後來主動補寄了試乘禮(瑞士刀)給我,一直到一年多後的今天,還會收到這位金先生發的簡訊及宣傳單,提供相關的訊息,每逢過節也收到祝賀簡訊。後來A7.5出現後,我又去參觀,其他的業代先生也都很客氣的介紹,更讓我對HONDA的印象加分。現在HONDA可能已經不是我的購車目標了,但我還是非常樂意推薦HONDA土城店及那位業代先生。以上非廣告,只是我和內人看到這篇文章後,都認為應該說出我們的心聲(因為受過其他牌業代的氣),替HONDA土城店加油。
"那時要買車時.想說利用假日跟房子外牆粉刷一下.為了怕弄髒衣服.就穿了一身破舊點的衣服.弄好之後.果然衣褲都沾了些許油漆.後來也沒換就帶老婆小孩去賞車.首先路過"現代".....關於這一點, 小弟有一些在歐洲生活時自身出糗的體悟要分享.我覺得在一些場合中, 可以輕鬆, 但不適宜過度隨便,這像是生活中的一種態度與禮貌, 不是單純金錢問題.服務人員可以委曲求全, 或是利益至上,但同是消費者可能會覺得這個品牌或場所的形象或品質維護不佳
我也有不愉快的經驗但是是試程A8的客人給我的在換人試乘的時候上一位男客人對我說:這是台好車我:好唷~那就訂一台阿~上一位男客人對我說:我開FX耶我:....囧(來亂的嗎)可能我想太多吧不過感覺真的有點...怪可能來A8找FX的成就感吧無關品牌~只對個人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