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接續「傲慢.......的台灣本田」之出保零件必須"保持外觀完整性"


羅好運 wrote:
拒買台灣本田,我拒買...(恕刪)

別傻了,又是個白日夢,罵歸罵一堆人還是在買fit3,這是台灣台灣,不是中國
考慮台本的FIT3 ?
等台本把EARTH DREAM 引擎裝回去, 再來考慮這部車吧!!

EARTH DREAM引擎: 缸內直噴, 雙凸輪軸, 進/排氣VTEC, 壓縮比提升10%, 馬力大12ps, 扭力多1kgm, 曲軸旋轉質量降低27%, 進氣歧管使用新型複合材料, 引擎輕量化...

台本FIT3現在裝的舊引擎, 買了會被大陸同事笑...

另外再看看東風本田的CIVIC, 外型已經改得跟美規一樣, 還有2.4L引擎, 馬力206ps(台本的CRV 2.4L 是190ps), 而台本的CIVIC小改款只換了個水箱護罩!? 實在差太多了啦!!

不要再說 台灣就是這樣, 要不然你去大陸買的言論了
如果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不要想別人會看得起你!!

cfw2468 wrote:
隔數日後,本人至汐止廠確認暫不更換車門保固,當場王姓組長就特別告知,現在不更換左前車門,如果日後要對此車門異音提出保固時,左前車門『外觀必須保持完整性』(跟樓主被刁是一樣的),本人當場回復:被其他車輛撞到變形不會來要求貴司保固;最後本人要離開時,就在維修工單上註明:此車門異音出保時零件必須保持外觀完整性,最後組長還念一遍給本人聽並要本人簽名(很好笑吧!怕你沒聽見跟沒看到)。


我不是開台本的車

但我覺得台本這樣說沒什麼問題呀...沒有刁難呀...

他們也是生意人

假如等到你撞凹 刮傷了 才順便要求換新 那台本不就被當傻子嗎?

或許你不會這樣做 但是一定會有很多貪小便宜的人,會等到撞凹刮傷才要求台本概括承受...

我要是你 我會跟台本要求代步車

而不是在這地方打轉

人家沒說不換給你不是嗎?假如你非得要有車才能工作或者生活

怎不要求代步車???畢竟這是原廠的問題你有權要求代步車

allen6913 wrote: 我不是開台本的車 但我覺得台本這...(恕刪)


你好,本人感到有被刁難為主觀上之認知,若你不覺得有刁難亦相同為主觀上之認知。
惟客觀事實上本人的請求權僅須於保固期間(三年或十萬公里),並車門異聲仍存在時向台本請求履行義務即可。

本人願履行服務手冊中第四項、第一款~第十四款之義務。
包括你所提出台本的顧忌,於服務手冊中保固除外事項第十一款亦有明定:「因使用車輛時人為疏失、車禍或外物撞擊所致之損害。」。

另外你提出車輛維修時要本人向台本主張須提供代步車。此請求之權利於本人服務手冊亦有明文規定台本係不提供代步車。因此,你的建議於事實上係無法主張。

首文已清楚說明重點:台本應依其提供予車主之服務手冊內容對眾本田車主履行其保固義務。

至於本人車門異聲若主張其請求權遭受本田判定外觀未保持完整而拒絕時,本人亦有準備請消保官協助處理解決。
小小提出一點疑問,請各位大大釋疑:

如果後續等到要出保固時,車門有凹損或是漆面刮傷時,台本能不能要求車主先付鈑噴的費用,復原後再出保固換車門????問題是換車門即使不用鈑金,但本來就要重新烤漆,車主是否也會提出這算保固內容,不用另外付烤漆費?

這邊指的不是樓主,但以現在消費者百百款,我相信一定會有人先不出保固,等到保固快到時,再換新車門。這種情形下,要算誰對誰錯?

cfw2468 wrote:
你好,本人感到有被刁難為主觀上之認知,若你不覺得有刁難亦相同為主觀上之認知。
惟客觀事實上本人的請求權僅須於保固期間(三年或十萬公里),並車門異聲仍存在時向台本請求履行義務即可。
本人願履行服務手冊中第四項、第一款~第十四款之義務。
包括你所提出台本的顧忌,於服務手冊中保固除外事項第十一款亦有明定:「因使用車輛時人為疏失、車禍或外物撞擊所致之損害。」。
另外你提出車輛維修時要本人向台本主張須提供代步車。此請求之權利於本人服務手冊亦有明文規定台本係不提供代步車。因此,你的建議於事實上係無法主張。
首文已清楚說明重點:台本應依其提供予車主之服務手冊內容對眾本田車主履行其保固義務。
至於本人車門異聲若主張其請求權遭受本田判定外觀未保持完整而拒絕時,本人亦有準備請消保官協助處理解決。


其實我說真的

規定是死的 但是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凡事都規定規定的很煩吧....

之前我也是有遇到不提供代步車的原廠

但是好好去說 人家還是會給的(至少有凹到兩三次 反正我目的達成了 凹不凹 或者誰應該要提供很重要嗎?)

你動不動就搬法條 我只能說原廠接待也是人

你要班法條 他就跟你搬法條 原廠不是傻瓜 他們那些條文 是由專業的人去定的 很難有漏洞拉~

除了法 還是有人情的不是嗎?

這我認為真的是芝麻綠豆的小事...真的沒必要大動肝火

那你遇到GOLF的濕式六速DSG...
跟A3的七速乾式你不就要去炸原廠了...(很不幸我兩種都有遇到...)
大家拒買台本的車,讓他們滾回日本
其實我覺得基本上這規定也不算有錯,只不過不知道是基層的人過度解讀還是上層授意變成吹毛求疵,老實說如果連小刮痕都可以變成取消保固的原因的話,那要不要買civic還真的得從長計議了。

allen6913 wrote:
其實我說真的規定是死...(恕刪)

我也說真的,在過去資訊不發達年代,想談法條是真的對那原廠沒輒
現今車廠自己要想想,自己還有沒有本錢打壞名聲,當自己已經不是台灣車界一哥
被取代性的選擇很多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Honda的保固比較適合買了車之後當展示品,
都不適合開出門.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