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CIVIC wrote:
看完這整篇留言及回應...(恕刪)
車子被撞,當然只要是愛車的車主都會覺得不捨
但這並不代表對方必須要賠到你覺得kimochi爽才可以 (以你舉的例子來說,就是要全部換新品)
法規只規定了肇事者要還原財損
如果你覺得這樣感覺不好,大可以去精神科鑑定愛車受傷對你造成的心理傷害
再另案向對方索取精神賠償!
(例如保桿密合度有差害你整天失眠睡不好之類的, 如果醫生覺得你的症狀好笑,你還可以連醫生一起告)
挖東牆補西牆,巧立名目向對方要錢....抱歉,你這個叫詐欺
ioumayday wrote:
被撞車主可以選擇在那修 修之前也可以不用通知當初撞他車的人
車子是誰的 只有車主能做決定
撞他車的人要自己主動去關心 去了解...
(這是問過產險理賠人員過的...)
...(恕刪)
TIM-CIVIC wrote:
看完這整篇留言及回應...真的讓我感同身受...
也許每個人看法不同~但我對於原廠的處理態度及方法感到...他是站在車主這邊的!
有去看了一下那位大學生的原文...說真的!只感覺到...社會教育的失敗(少數人)
先說說以『車主』的觀感來看這篇文章吧~
看車子的尾燈...這台車算是新車吧~(CIVIC 8th最舊的也不過5年車)
誰願意新車被撞?..............(相信你我都不願意吧!)
是沒錯!保險只說明:修復至近似原狀~....(這點更是文字游戲)
車主及保險員不接電話...(以車主而言~最怕遇到的就是這種不打算賠or維修金額彼此有落差的...)
(保險員...不是只為這一台車or你個人服務)
上面是我的看法...
為什麼我會說我感同身受~因為2個月前,相同的事發生在我身上!
2個月前帶著全家去逛逢甲夜市時~一名大學生騎在雙黃線上準備壓車闖紅燈左轉時~(本人為路口第一台車等紅燈中)
沒算準角度~就從我右車頭撞了『進去』!機車卡在我保桿下~
他X的!牽起來一看到我打電話叫警察就給我跑了!
好在我有看清楚他的車號~請女友帶著母親先去逛夜市~而我就在現場等待警察及那位大學生~
警察到了後~約1個小時後那位大學生才回來~一臉沒錯的感覺!
筆錄做完...他的態度一樣~覺得他沒有錯!而我也覺得~就交給保險公司吧~不想多談!
第二天~回廠辨理出險!在HONDA的檢查下發現:前保桿外觀受傷,且裝接的卡楯座有斷!
MODULO下巴右前方裂了...
一樣~估價單出來~兩樣都須更換!保桿還好~整支+烤漆約7千元,但下巴不得了了~要14500!
總總加工錢要22000多~
但保險公司對於下巴以『非原車配件及未影響行車』為由~無法賠附!
去電大學生後~一樣!對於整件事情及金額無法接受!
而我只好委保險公司代為求償~
而下巴方面則求毀損告訴~
有過出險的車主們多半了解~有時估價單上的名目是為挖東牆補西牆...
~有時撞過的部位在維修完工後~和原來的密合度就是有差~
你是車主~會不想以更換的方式解決嗎?
你是車主~會想一直接到討價還價的電話嗎?
你是車主~會不希望車廠以別的名目去維修保險公司不願賠的物件嗎?
這是我個人看法~也許寫出來會被罵!但愛車的人那個不是這樣想?
開父母車出門時~想過如果發生事情~自已有辨法處理嗎?
~想過自已有錢處理嗎?
只想開車出門~出了事情,要賠錢時才想到找父母...
昂貴的不是輕微碰撞~而是一個社會經驗~一種態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