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ie07 wrote:
保險公司要如何去回填這次理賠車體險損失的錢,
那是保險公司自己的問題..........不是這樣嗎
如果這次,陳同學告贏,一毛錢都不用出,
被撞的車主一樣可以修好車,不用花半毛錢....不是這樣嗎?
基本上來說
保險的意義就在於將損失分散給大眾
換句話說保險公司精算某些情況的機率
決定怎樣的險怎樣的人收多少保費
大眾繳納的保費(保險公司的收入) > 發生事故客戶的出險(保險公司的支出)
保險公司就會有賺頭了
所以保險公司就算收不到女學生的錢
光是靠眾車主們繳納的保險費,應該也夠本了
所以的確不必為保險公司擔心他們會損失多少錢
至於『如果這次,陳同學告贏,一毛錢都不用出』
這聽起來怪怪的
陳同學的肇事是事實
她本來就該為造成對方的損失賠償合理金額
民事庭的部分
告贏了就只需要賠償她所主張的合理金額
不可能有告贏一毛錢都不用出的情況
至於刑事庭方面
若保險公司和車廠被判定詐欺罪成立機率很大的話
是有可能藉由讓女學生免賠錢以換取撤銷告訴
可是詐欺罪是公訴罪
一旦去警察局報案了,是無法撤銷的
故保險公司想藉由免賠以換取撤銷告訴也來不及了
不管怎麼看,女學生不用賠錢的情況幾乎不存在
若詐欺罪成立的話,被判有罪的人要去坐牢或繳納易科罰金
政府又可以多一些收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