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則新聞真的很難過,我可以知道的是副駕那位媽媽可能隨時爲了想轉身去照料後面三位孩子,所以安全帶可能沒有全程扣上;還有主動系統是否點出了一個重點,就是目前大多數的主動防碰撞還是僅限於前方偵測功能。如果能進化到全車360度勢必會是未來的重點。關於翻車事故原因,一個快速移動物體行進速度大於40KM,它的重量只剩下為原本在原地不動的3/1,所以動能無法抵效引力時,力矩會直接發洩在其它的著地點,當輪胎的抓地力無法承受時只有翻覆。最後這場事故發生,只能說必須全程扣上安全帶,才是重點。任何車都一樣沒有坦護那個牌子。
新聞已由肯定句改為"疑"未繫安全帶.其實很好查證,ETC沿途有錄影,真有替代安全帶扣應該還在車上.我很懷疑現在還有人敢在國道上不繫安全帶,因為查到就罰3000元,超過6公里, 6分鐘還可連續罰,不繫安全帶南北走一趟,罰金可以買輛二手車.但警消之前那句"都未繫安全帶",對車主權利影響很大,保險與追償都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