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97878 wrote:在法律上......稱"以刑逼民".....的確是逼對方出面解決的好方法之一!==========回樓主:首先:取得您在醫院的"驗傷單"!再來:找個律師談一下......必須:把握"刑事"有效日期....(比民事短!)總之~~以刑事逼迫民事是一個可行辦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恕刪) "刑事"有效日期....為6個月"民事"有效日期....為2年"以刑逼民"只有在"受傷"的時候有用喔
最近不小心看到了幾台CRV與他車對撞的...有很高的一致性...都是車頭沒了...車主也沒........沒事..這個今年一直看到連續的測試...我想HONDA對於安全性的考量應該是下了一點功夫..........買兩台打折.........哈哈....推這句.........
這個車主掛了沒啊…希望他掛別出來害人…x的…改渦輪前碟和卡鉗還原廠…其實有時候路權是保護自己的工具,也會變成對自己不利的要素…有時候真的遵守規舉,先停,在看有沒有車,確定沒車在轉而這個時候如果突然一台車速超高的直行車衝過來把你A了下去最會玩文字遊戲的警察還是會說"你是轉向車未禮讓直行車"…我人生史上第一次車禍就是對方直行衝過來我轉到一半躲不掉撞停條子來量介定說我以經在對向車道 我錯比例70%對方30%……
bruce300 wrote:好奇的是~~他要賣給誰?有誰要買?以60幾萬轉賣然後在委裝成非事故車高價轉賣嗎?? pigpop72 wrote:那買到的人一定很衰,花了60萬買台大撞的車! 車PO花了近百萬(或破百萬)買的車, 開了兩個月只賣60萬鬼才相信是沒有事故的車如果是偽裝成非事故車的話, 早不只這個價錢了吧
看完照片單純推測開CRV的車主也稍微有點錯轉彎車輛必須先禮讓直行車輛但也替CRV車主慶幸車子安全性再高要是您當時車速再快一點剛好被攔腰撞上應該會受到重傷對方那台車看來應該是還在增壓狀態且它的煞車部分也沒有加強等於是在幾乎沒減速的狀態下直接追撞速度應該是破120公里或者是更高速以上肇事車主應該是有繫4點式改裝的安全帶發生事故的時候應該有發生作用車主應該是被自己駕駛座左側的車門玻璃割傷CRV車主您真好運如果有宗教信仰應該是要按照俗例去還願一下如果當時是攔腰撞上真的您會粉嚴重對肇事車主感覺有點不齒把錢都投資在馬力上卻沒有把錢投資在煞車這安全至動力上面車子引擎應該有250匹但是底盤卻只有100匹動力的配備只更換加大碟且又在市區狂飆連改裝觀念都不正確又不知道該自我自制難怪會闖下大禍改裝族又要被扣上飆車族的罪名了
neo888999 wrote:日前 保養也在河南廠...(恕刪) 上星期六在竹北廠門口也看到一台類似的例子..不過車型是CIVIC ex-s..那車主比較倒楣..是被大卡車給從後方追撞,再撞到閘道旁的水泥護欄..行李箱凹了半邊..引擎蓋1/4處變成一個垂直面,左前輪軸變型..車室部分都蠻完整的,該引爆的炸藥都引爆了(所以氣球有跑出來)另外還有一個我想不透為何會出現在前擋風玻璃上的撞擊點我跟我朋友在那看了半天..預估應該要40萬跑不掉...但是重點來啦...他說保養廠是可以申請換車架的...當然如果你肯花錢及提出申請的話..理論上都可以換啦對於預算不足,沒法換車的朋友可以考慮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