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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幾天尋車事件本人在此向所有人道歉

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
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
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
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
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


從頭到尾你都搞不清楚大家希望你做什麼,只是不斷重複不認同「濫用網路資源」



當事情已經確定發生時,你這些話就可以吞進去了,到現在還在說這些論點是在
給自己台階下嗎?






好好的一個「純道歉文」似乎對你而言太難了
轉吧火輪 wrote:
對於此事件 在此向所...(恕刪)


關於你的道歉與堅持
留著當面去跟往生的失蹤友人說吧
他很快會就去找你了



道歉~道歉~道歉~道歉~道歉~
道歉~道歉~道歉~道歉~道歉~
道歉~道歉~道歉~道歉~道歉~
道歉~道歉~道歉~道歉~道歉~
道歉~道歉~道歉~道歉~道歉~
http://ucareicare.net/song.mp3
各位網友請放心

火輪是不會道歉的~請大家不用再砲他了~就算砲掛他~也是會換一個分身而已的

因為....

他一直堅持"網路資源的運用"

而忘了他自己發的其他回覆........

阿呆火輪!!看看你發的其他回覆~就知道大家為什麼要砲你了!!
轉吧火輪 wrote:
01這個表情符號就是道歉的意思
批評我的只是因結果論定 這種批評太情緒了

對於使用網路資源 我仍堅持我的看法

就事論事 沒有針對任何特定對象

...(恕刪)

你批評質疑別人的當下時
有結果了嗎~??
還是你也是情緒下很重
對於做錯事就應該面對不逃避
01的朋友們應該也是會很堅持的

我們大家也是就事論事不會特別針對你的

誠心點
快向當事人道歉
http://ucareicare.net/song.mp3
註冊這麼久了,第一次上來回覆..
真的打從心底看不起這種人!
如果這換成是你,情況急了又求助無門,你還是會大言不慚的繼續這種堅持?
這裡根本沒人指望過你會幫忙找,你不找就惦惦! 還講那些有的沒的傷害別人幹嘛!?
發言前可否稍微將心比心替別人想一下阿,要道歉態度也請好一點。
hondataiwan wrote:
請問各位網友究竟是發...(恕刪)

你看一下 這裡 源頭

在收尋一下 "轉吧火輪" 的文章中提到

第一篇
這篇文我看了二天
在此提醒網友們 在幫別人前應先想想 幫人的依據是否充足
這篇已經開始讓我懷疑內情不單純
不是一般找人的方式

第二篇
補充說明一下
我依車號查詢報案資料
目前的結果是 無相關案件
表示並沒有報案
但也可能報案者沒有提供車號所以查不到

第三篇
有關開版者對於警察處理態度說法
就我的瞭解 或許處理案件態度達不到報案者的期待
但該有的程序應不太可能省略 依您文中的論述 我差不多可以肯定
並沒有報案
網友應小心謹慎
如果最後結果涉及不法案件
您可能成為幫助犯

第四篇
版主最好說明一下真實情況
為了你一場鬧劇
吃儘全國警察的豆腐
說警察辦案不力 態度消極
三天配有各種精良系統及各項資源的全國警察找不到人 你卻自己獨力找到人了
版主是不是玩太大了

第五篇
愈來愈看不下去
版主先說自己找到了 後又語帶描述已在車上往生之辭 你會通靈嗎 發現有人死在車內不用報案嗎
過去24小時內台灣地區根本沒人被發現死在車內
整個過程謊話連篇
你這樣的行為很要不得
如果那一天真有人需要幫忙時 網友是不是又想起這件事而被誤認為又是放羊的小孩
而錯失良機 造成永遠的傷害 你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請出來向大家道歉 並澄清整件事情
同時希望你不要再有類似的行為

第六篇
那是不可能事 處理的人會主動報案 而且需經檢查官驗屍 拍照 搜證 這些都是必要的程序

第七篇
我是在醫藥界工作的 也有在警界工作的朋友 這樣懂了吧

第八篇
至今天下午為止 我只能依車號找相關資訊
當時的想法是版主可能有報案 但與所描述的事應不相關
可能是債務 感情 或車子被認識的人開走不歸還等狀況
直至他說友人已在車內往生
經過全台醫療網路平台 並沒有符合事件描述要件之資訊
我才確認此事件是虛擬事件

第九篇
沒錯
若依狀況分析
車子被認識的人開走不歸還的可能性最高


事實的真相
罹憂鬱症 女車內燒炭自殺

 記者程炳璋/南市報導
 長期為憂鬱症所困的陳姓女子,十四日凌晨遭友人發現在自己車上燒炭自殺,車子就停放在東區裕信二街某處空地,因已死亡時間過久屍體腫脹發臭,車上留有遺書,表明自己是為愛自殺,要母親好好照顧她的小孩。
 二十九歲的陳姓女子因患有憂鬱症,長期在醫院就診病吃藥控制病情,但最近病情惡化,藥量越吃越重,脾氣也變得暴躁易怒,曾多次自殺獲救。十日晚上她打電話約黃姓網友唱歌,網友告知要工作無法前往,她就自己出門失去音訊。
 家人多日聯繫不上後報警,陳姓女子妹妹告訴黃姓網友自己姐姐生前最後手機發話地點在裕信二街附近,希望黃姓網友可以幫忙尋找,黃姓網友十四日凌晨零時許,在裕信二街空地發現陳姓女子駕駛的汽車,趕緊通知陳家並報警。
 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陳女已死亡多日,身體腫脹發臭,口中並流出血水,車上有木炭、火爐,及空啤酒罐。並有生前留下的字條「媽,請你原諒我,為了愛情,我放棄了自己的生命,孩子拜託你了」等語。
 警方了解,陳女離婚後育有一子,現已有男友,與男友感情不錯,但她一直為憂鬱症所苦,晚上要靠安眠藥入睡,並會酗酒(樓主於澄清說她並不會酗酒,刊登有誤),但定期就醫吃藥控制,沒想到她仍想不開,拋下自己的孩子,選擇燒炭結束年輕的生命,令人惋惜。
 
2010/04/14 18:26


結果 "轉吧火輪" 未查明前就發這篇文章,要人家出來說明道歉
內容如下
第一篇
今天上來看 該篇文章已被刪除
該篇版主濫用網路資源 把熱心網友當白痴在玩
各位下次遇到類似狀況 最好先有幫人的充份理由再幫
否則容易成為不法集團的肥肉
網路如虎口 上網要小心

第一篇第二版
對於此事件 在此向所有人道歉
不過我仍堅持動用網路資源應有明確的證明

第二篇
01這個表情符號就是道歉的意思
批評我的只是因結果論定 這種批評太情緒了
對於使用網路資源 我仍堅持我的看法
就事論事 沒有針對任何特定對象

第三篇
各位可能搞錯了
我只針對如何使用資源的方式做探討
所以不會特別單獨向事主道歉
對於被尋對象 最後的結果 我也只能表示遺憾及同情
但對於不提供任何正當證明資料 直接上網請大家幫忙找人
對於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
任何媒體對於這種事的處理 也會要求提供正當性的資料 才會幫你找人

第四篇
標題就有道歉了


所以被砲轟,又改了標題,又是對大家道歉了,而不是對原PO道歉,所以大家覺得他誠意不夠,懂了嗎?

Morselin wrote:
那一篇再回去看到尾,...(恕刪)


我承認我有像著火輪大大一樣懷疑過
但是我找車的心還是一樣在..
上課時候,路竹大湖台南岡山都有加減幫忙注意..

總是感覺怕怕的,
現在的社會,人心惶惶..
也真的怕幫錯人
所以當時小弟也小小的懷疑一下

對W大真的是很抱歉,
還有那位天使..
幫你備份一下
免得哪天又修改內容

轉吧火輪 wrote:
各位可能搞錯了

我只針對如何使用資源的方式做探討

所以不會特別單獨向事主道歉

對於被尋對象 最後的結果 我也只能表示遺憾及同情

但對於不提供任何正當證明資料 直接上網請大家幫忙找人

對於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

任何媒體對於這種事的處理 也會要求提供正當性的資料 才會幫你找人



不是口口聲聲在質疑W 大?
你的醫界友人呢? 你的警界友人呢?
你被砲單純是因為你的質疑
你被鞭單純是因為你的不認錯
接下來呢?

對於你的這樣的方式 我仍不認同!!

生活的品質, 就是不斷耗費金錢, 時間與心思所堆砌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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