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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昂貴的輕微碰撞阿

我後保小凹
HONDA原廠估價弄好+烤漆=3K
一般私人2K多一點

對方是遷去牛馬特區用嗎?
也許車主是無辜的
只因為理賠員和車廠跟車主說:反正妳不用付錢,簽個名就好。
以常理來看:
理賠員和車廠不是外行人,所以這兩者是主謀的嫌疑最大

但簽名就負有法律責任
車主即使不是主謀,但因為有簽名(知情)
若詐欺罪名成立的話,車主也變成有"從犯"的嫌疑

車主可以主張因為自己不懂車,簽名是理賠員和車廠教唆的
只是屆時法院攻防上車廠推給理賠員,說是理賠員同意的
理賠員又推給車主,說有告知車主並經過車主的同意
(也就是要降低自己主嫌的成分以減輕罪行)
而車主則要想辦法舉證自己的確因為不懂才被教唆同意

所以保險固然很好
但更重要的是名不能亂簽!!

samleenet wrote:
法律是保障國民的最後...(恕刪)

我知道啦..只是要提醒她此案刑事部份告車廠比較有勝算,如果檢方調查後發現車主跟保險公司有犯罪嫌疑,他會主動一起偵辦。這是一種較安全的方式。
就像你說的,要是車主告不成反被提污告,那這位可憐的女學生就真的雪上加霜了,搞不好和解金都比修車費高!

mig33 wrote:
但簽名就負有法律責任
車主即使不是主謀,但因為有簽名(知情)
若詐欺罪名成立的話,車主也變成有"從犯"的嫌疑


要讓C8車主詐欺罪名成立
提起告訴人要先舉證車主有從中獲得好處的證明
(車主不用提出證明自己沒有詐欺)
所以現在麻煩的是
事主要如何證明C8車主有從中獲得好處
如果無法提出證明
C8車主應能反告事主誣告

mig33 wrote:
也許車主是無辜的只因...(恕刪)

只要舉證自己沒有犯意連絡即可!
事實上每天發生的賠案有上千件,
你要每個保戶都盡查證的義務再簽名是不可能的!
今天車主如果是郭董,他的車出險了,
你會要他仔細檢查哪項合理哪項不合理嗎?
法院會因為他簽名同意保險公司賠付然後判他詐欺成立?
所以實務上,都傾向針對車廠及保險公司,也比較合乎一般社會法則。

刀大大 wrote:
我知道啦..只是要提醒她此案刑事部份告車廠比較有勝算,如果檢方調查後發現車主跟保險公司有犯罪嫌疑,他會主動一起偵辦。這是一種較安全的方式。
就像你說的,要是車主告不成反被提污告,那這位可憐的女學生就真的雪上加霜了,搞不好和解金都比修車費高!

以這個案例來說
要反告女學生誣告也很難成立
這位女學生提出的證據:
估價單、發票,以及去別的車廠的估價單
以及新聞記者幫她去內湖採訪車場提到的估價金額
都說明了懷疑詐欺是有證據、也經過查證的

我倒覺得是誰跟這位女學生請款
告誰就對了 (就是保險公司)

告車廠詐欺?
車廠主張是經過理賠員(及車主)同意修車的、款是跟保險公司請的
所以女學生是代表保險公司告車廠嗎?

刀大大 wrote:
你要每個保戶都盡查證的義務再簽名是不可能的!
今天車主如果是郭董,他的車出險了,
你會要他仔細檢查哪項合理哪項不合理嗎?

我在前文已經說了
也許車主是無辜的
只能算是有"從犯"的嫌疑
因為車主在那張不合理的估價單上簽了名
但車主可以主張她不懂車是被教唆的,由此洗刷自己罪名

如果是郭董,他這麼忙
所以派去車廠處理事情的會是代理人
這時代理人簽了名,代理人就負有責任
一個人可以因為自己很忙
然後就不用對自己的簽名負責任嗎?
法律應該不是這樣解釋的
不然您可以把自己搞的很忙
然後01有網友需要他人做保的時候
您都幫忙簽個名
等出了事情後才說我很忙、不知道自己簽了什麼
看法官採不採納,您覺得這樣可好?
going996 wrote:
要讓C8車主詐欺罪名成立
提起告訴人要先舉證車主有從中獲得好處的證明
(車主不用提出證明自己沒有詐欺)
所以現在麻煩的是
事主要如何證明C8車主有從中獲得好處

詐欺罪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規定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不一定要證明車主得到好處
只要車廠或保險公司得到好處
加上又有車主的簽名(表示同意)即可
這時換車主要主張她是不懂車而被教唆同意的

由於向女學生請款的人是保險公司
所以保險公司應負有最大的嫌疑
偵辦起來相關人(車廠、理賠員、車主)都可能被檢察官列為被告
只是誰是主謀、誰是從犯罷了

mig33 wrote:
以這個案例來說要反告...(恕刪)

要分二點說明...
1.女學生提告(車廠.保險公司.車主)--->因為女學生未付錢--->勝訴或部分勝訴--->被告成立詐欺未遂,要罰。
2.保險公司提告(車廠)--->保險公司有付錢--->勝訴--->詐欺既遂。
實務上保險公司是有可能陷於錯誤的,但要證明車廠故意擴大車損範圍,如惡意將沒壞的弄壞以欺騙理賠批價,
這時候現場照就很重要了。

spindance wrote:
苦主原文http:/...(恕刪)


車廠最好是沒有把不該換的零件換掉.或有批換而沒換!!

樓主該請車廠把換下的零件妥善保存.

管他是真的這輛車拆下的.或是貍貓換太子他車的零件.

除了舊零件與施工照比對外.

記的有懷疑的舊零件上應該都有防盜微粒可看是否為該車所有...

只怕是對簿公堂時.那些舊零件以人間蒸發或資源回收去了.

來個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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