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talu wrote:
檸檬車法案
一、名稱由來
Lemon 在英文俗语中除了指檸檬,也指「有缺陷的商品」,尤其常用来指 买到问题频出的汽车。
因此,「檸檬車法案」就是针对这些“问题车”的法律。
二、立法目的
保护消费者免于因购买新车或二手车后反复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而遭受损失。
强制厂商或经销商在车辆有严重或持续瑕疵时,提供 更换或退款。
三、美國的檸檬車法案(典型版本)
各州规定略有不同,但大致条件为:
车辆必须在保固期内(通常为购车后12–24个月,或里程限制)。
重大缺陷:影响安全、价值或正常使用。
合理修理机会:
同一缺陷修理 超过 3–4 次仍未解决,或
因维修累计超过 30天不能使用。
消费者可要求 更换新车或退款(含购车款、税费、注册费等,扣除合理使用费)。
四、台灣的狀況
台湾并没有完全独立的「檸檬車法案」,但有相关保护:
《消费者保护法》
《民法》买卖瑕疵担保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曾推动类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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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那位很會腦補因此分數很高,滿分,但是結果猜錯了,扣十分,方向也錯了,再扣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