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柏棟 wrote:
張先生,對於你的不實言論,我同事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恐嚇客戶??
黃柏棟 wrote:
1.你可以對於你不滿的地方向公司的申訴專線如土城,或 HONDA 0800666789,做說明我相信一定會有好的幫助
此回答是唯一正解! 但在網路上PO文就是你的不對
黃柏棟 wrote:
2.張先生你未免有太不厚到了也把真正的事實不說明清楚並將我同事的姓名及工作地點公佈出來我問過律師我同事可保留法律追訴權
辱罵客戶!!??
業務要做到敢做敢當,難道業務只能誇不能貶嘛??
危機即是轉機,出事的時候就是業務出頭的時候,但要看你會不會操作
此篇就是最壞的例子
黃柏棟 wrote:
3.我希望你能主動將此文章刪除將不追究(我打你手機找你想找你詢問原因你不接,相信你是心虛吧?)
再度辱罵客戶!!??
黃柏棟 wrote:
當時原因林益弘說明如下:你一走進展示間就直接表示要試乘,我就馬上幫你安排試乘5分鐘就備車完畢也沒讓你等到太多時間,你也沒給我時間向你說明實車介紹就直接表示要試乘,
這一段我不曉得你在抱怨什麼
這就是你的工作!!
難道你以為業務只要吹冷氣喇賽就可以了嗎?
黃柏棟 wrote:
一上車你試車的方式怎麼不向大家說說呢?張先生你試車的方式是直接就把accord,當成小車在市區車陣內鑽來鑽去且速度又非常的快, 我坐在旁邊直冒冷汗,試問你如果發生重大事故你付的起責任嗎?你忘記去年TOYOTA新店所顧客試乘CAMRY 3.5所造成的不幸你不擔心會再度發生嗎? (我會很擔心)萬一造成他人家庭的破碎和不幸你賠償的起嗎?以下的過程我不想再多說明,因為我光擔心你不當的駕駛方式就夠了
當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
你的責任是引導客戶做正確的動作??
還是該縮在椅子上擔心怕事??
甚至還拿此事來消遣客戶??
試問你身為業務
你的"專業"在哪裡??
黃柏棟 wrote:
我希望你明天能和我聯絡大家好好平和處理就這樣(抱歉給各位留言的大大添麻煩)謝謝
若今天我的下屬發生這種事情
而且讓我看到這種PO文
我會立即上來向網友及原PO道歉
並且請你們走路
說真的作業務員,有時要忍受客人的無理取鬧,但你也不必放心上阿,然到每個客人看車的時候要配合你嗎?
那是你買車還是客人買車,如果是我買車,我幹麻配合你,這些事在你門上車前,就該說明一下在上車,不是嗎?再說試車業代可以開到你認為放心的地方,你在交給客人開阿,你現在說TOYOTA事件根本是藉口,不然你坐在上面是座火大的喔,還有你也可以不用上來留言阿,你因該先跟這位先生嘗試聯絡,不是一見面你說你要保留法律追訴權,就算人家跟你道歉,以後也不會有人跟你買車,動不動就要告人家,誰跟你買啊,難到說要送保固前你要先告客人不當使用嗎?不回應的話你就不要留言嗎,業務了不起喔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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