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c1230 wrote:鉅泰汽車公司董事長說我的態度不好,要給我教訓,没收我的訂金後,他會再加18萭共20萬捐做公益!還要針對我的這篇網路發文,考慮提出刑事訴訟,控告我妨害名譽!所以最後協商不成立! 依法論法,就事論事,何來教訓消費者之說?若是屬實,公司將來損失的可不止是2萬,更不是20萬,而是無法挽回的商譽,那不是幾百幾千萬可以衡量.希望此事可以善了,就此讓這篇文沉下去,區區2萬元搞到兩敗俱傷實在大可不必,各退一步取個平衡吧.
ApexPredator wrote:依法論法,就事論事,何來教訓消費者之說?若是屬實,公司將來損失的可不止是2萬,更不是20萬,而是無法挽回的商譽,那不是幾百幾千萬可以衡量.希望此事可以善了,就此讓這篇文沉下去,區區2萬元搞到兩敗俱傷實在大可不必,各退一步取個平衡吧. 這文怎麼看起來像是在問:1:你有證據嗎?(是要試探樓主有沒有這部份的證據嗎?)2:摸摸頭,公司損失的可不止多少錢……可以求償多少錢的警告…,希望事情趕快平靜,不要延燒下去之類的感覺希望我的看法是錯誤的,不然還蠻恐怖的!
淚痕0719 wrote:主動跟車,車道偏移...(恕刪) 看您2012年標題為 <刪文!請管理員刪文> 的文章,當時漏洞百出的內容,刻意對比的方式,現在的發文還先澄清自己不是業代,反倒讓人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
就算坂大罰兩萬也要讓大家知道這家公司的劣行~~重點不在樓主因為看到新款的退訂(其實這也不好)重點是在大家去買東西都常會有的業務話術樓主之前應該詢問業務的時候順便再套一次話錄音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業務上法院一定會說忘了或沒講畢竟他還要領公司的薪水還好我沒錢買這家的車^^"我只想買馬自達~雖然他有出去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