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核心 wrote:給詐騙份子號碼.你當...(恕刪) 310條-1意圖散佈謠言於眾而傳述足以毀謗他人名譽之事為毀謗罪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罰金500元以下310-2散佈文字圖畫犯前述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313條散佈流言以損害他人之名譽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針對公開其手機號碼的刑罰為觸犯刑罰第28章妨礙秘密罪第318-1、318-2條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