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邊發生太多河蟹事件收場的結局。
讓之前【讚聲】的網友一肚子憤慨與無奈
以常人來講是下列幾點比較特別的處理
1.文章預先告知爆胎與颱風路況的駕駛經驗。
2.第一段看來樓主開二高習慣應該為110,但那天行駛內側車道卻才開100以下
第一篇文章清楚記載事發時的時速與轉速110/2000轉,
第35樓時卻改口說:【飄的時候,沒空看儀表板】

發生前時速為100km/2500轉以下,發生時卻講車速已到110km/2000轉以上
開兩天就知道何種時速對應的轉速,且每路段都清楚交代何種時速與轉速,
用意很好但又有點此地無銀
3.當知道轉向怪異失控時只有左拉右拐,而無緩慢的煞車處理動作
無意冒犯或懷疑,只是提這三點蠻戲劇的內文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