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ice0430 wrote:
是最近才嚴格實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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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去台本抗議好了. 看是誰訂出來的制度這麼 bird
為什麼要跟台本抗議? 誰會理啊?
這樣它們還是球員兼裁判耶.
直接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去告.
讓主管機關來裁判是否違法.
如果真有這種限制經銷商跨區營業的限制,
"有可能"構成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的"妨害公平競爭之行為",
公平會網站常見問答就有一題是針對這個問題的.
按這裡參考問答內容
不管成不成立, 只要搜集得到有限制的證據, 就給它告發下去,
讓公平會來評價看它們作這種限制的理由是否具備正當性.
台本遊走法律邊緣是有紀錄的,
前幾年毫不避諱搞的不二價就是"限制經銷商轉售價",
這是毫無疑慮100%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的,
公平交易法第18條清楚明白地訂定:
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
應容許其自由決定價格;有相反之約定者,其約定無效。
違反這條事證明確的話, 公平會是可以裁處罰款的.
台灣的消費者真是好應付, 之前不二價搞成那樣,
不但都沒有人去告發, 反而有很多消費者叫好.

既然不二價都不在乎了, 如果是真的有搞限制跨區營業又有何不可?
更何況還有許多別的車廠也搞過.
別把消費者當白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