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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da竟然要求買主不能跨區買車,買車只能在戶籍地及工作地所在的經銷店買.

JaNice0430 wrote:
是最近才嚴格實行的政策
........................
打電話去台本抗議好了. 看是誰訂出來的制度這麼 bird

為什麼要跟台本抗議? 誰會理啊?
這樣它們還是球員兼裁判耶.
直接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去告.
讓主管機關來裁判是否違法.

如果真有這種限制經銷商跨區營業的限制,
"有可能"構成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的"妨害公平競爭之行為",
公平會網站常見問答就有一題是針對這個問題的.
按這裡參考問答內容
不管成不成立, 只要搜集得到有限制的證據, 就給它告發下去,
讓公平會來評價看它們作這種限制的理由是否具備正當性.

台本遊走法律邊緣是有紀錄的,
前幾年毫不避諱搞的不二價就是"限制經銷商轉售價",
這是毫無疑慮100%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的,
公平交易法第18條清楚明白地訂定:
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
應容許其自由決定價格;有相反之約定者,其約定無效。

違反這條事證明確的話, 公平會是可以裁處罰款的.

台灣的消費者真是好應付, 之前不二價搞成那樣,
不但都沒有人去告發, 反而有很多消費者叫好.
既然不二價都不在乎了, 如果是真的有搞限制跨區營業又有何不可?
更何況還有許多別的車廠也搞過.
之前我PO了"肯定"NISSAN與簽車客戶簽訂"價格保證書",就有網友提出可以"告"裕隆日產汽車!而且也是跟*^*大大說的一樣(說法、引據法條...)!
我個人認為,企業的律師團絕對不會少!應該不會笨到每次都讓自己企業處於"被告"的地位!
而*^*大大(還真厲害,暱稱是圖形耶)所提的,資料連結也都給了,所以我進去一看,嗯!*^*大大沒將內容看清楚喔!法律問題其實很模糊的,下面是該頁"完整"內容,請仔細看喔!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service/KS_F.aspx?faq_id=186
問題:事業對於經銷商區域的限制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定?
事業對於經銷商銷售區域的限制,應屬於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所稱「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之規範範圍,惟並非所有之地區限制均屬違法,只有當事業之該項行為無法提出正當理由,且該項地區限制之結果有導致妨礙市場競爭之虞時,方有違法之可能。至於該項限制是否不正當,應綜合考量當事人之意圖、目的、市場地位、所屬市場結構、商品特性及履行情況、對市場競爭之影響等加以判斷

以上並非幫HONDA台本說話,只是個人認為"就事論事"是很重要的!
PS:我是贊成"不二價"的(但話說回來,華人地區沒有真正的不二價,不符合我們的民俗風情)!

*^* wrote:
為什麼要跟台本抗議?...(恕刪)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
能說什麼勒...
真的是他奶奶的,又不是都賣到缺貨,
這麼囂張喔...
我之前在"計畫''買我的我的(福特)福克絲之前,有個業代也跟我說,要跟他們買車,我還得遷戶籍,我心想@※?#...虧他還是網路上頗受好評的業代。真不知道好在哪?更絕的是,他居然跟我說,他家老大說,如果要跟他家買車,就要照他們家的遊戲規則。你當你是在賣法拉利嗎?還是蘭保堅尼?(雖然你的銷售量是很像那些頂級名車)。後來我當然不會跟他買,多比較之後,還是有業代眼睛不會像他一樣長在頭上。如今,連本田都用這種笨策略,我只能說~他們還在把台灣的消費者當白痴,建議你能夠在多多比較,不要讓他們騙了!試問各位賣車的業代,你真以為景氣回春了嗎?別把消費者當白痴!
LuckyMin wrote:
之前我PO了"肯定"...(恕刪)

大大可能也沒看清楚我說的. 該問答我有看過,
所以我並沒有說一定構成違法, 我是說:
"有可能"構成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的"妨害公平競爭之行為"
建議不爽的消費者將灰色地帶的行為交由有權的主管機關判定,
這應該沒有不就事論事的問題.
畢竟當事人是否"有正當理由", 每個人的看法不一, 該誰說了算?
交由主管機關判定當事人是否有正當理由應該是最公平的.
這不正是法治社會該走的正道嗎?

其實不二價本身在價值判斷上並無所謂好壞的問題,
不二價不是不能玩, 要玩就要玩得合法,
如果車廠的經銷商都是自營的, 也就是都是自己的分公司,
那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大腦限制自己的左手或是右手, 都還是同一人, 有何違法?
就像左手打了右手, 大腦同時可以是加害人與被害人, 要怎麼分?
組裝廠將存貨交給分公司去賣, 從會計觀點來看,
只不過是同一家公司存貨放置地點的改變, 並無轉售的問題,
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限制轉售價的"問題.
可是當經銷商跟組裝廠不是同一個法人, 甚至股東都不同,
那在法律上代表的意義與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猶記得公平交易法剛施行之初, 政府對廠商作了很多教育,
當時廠商都會用如臨深淵的態度來面對轉售價的問題,
那時就常常看到一堆廠商使用"建議售價"這樣保守的字眼,
要使用"定價"二字都要考慮再三, 還要先請教會計師與律師意見,
時間一久, 一般廠商慢慢也不太在乎, 於是"不二價"都出來了.
但是不管你廠商在不在乎, 法律還是定在那裏, 並沒有廢掉.
有沒有違法的風險還有公司形象是否有損的問題,
那還是你廠商自己要去面對與承擔的.
*^*大大,你誤會我的"就事論事"囉!可能我的語意讓你誤會吧!
我的就事論事是針對~我並非幫台本說話,只是就事論事!
也就是說,我是針對台本這件事應該不至於有違法的"事"喔!
所以,*^*大就別在意我的話!
而大家也應該是"不喜歡這種作風就不要買或換個業代",而不是因此犧牲自己喜歡的車!

*^* wrote:
大大可能也沒看清楚我...(恕刪)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
本田、日產每家車商都這樣說,業務說搶業績一定搶外縣市的,自己縣市不行殺自己人,因為都要防止外縣市對殺,結果勒 我人在台中 台北縣新莊本田還是可以賣我,最後我還是跑去 宜蘭買日產汽車,對不起台本的新莊業務
因為景氣不好,雖然我喜歡CIVIC8 但是日產價格就是殺很大,還有六人綠生活
福斯現在也是這樣了
怕業務削價競爭
我同事家的租車行也才剛買一台FIT...他們在墾丁...不過車是跟台南這邊的營業處買的
因為屏東的某業務口氣態度不佳他們寧願到台南買車!也沒聽到他說業務有跟他提到這些事啊
不買H不就得了

進口車價,陽春配額,再加業務跩跩的嘴臉.....Honda姿態之高

它們的目標應該是讓台灣人用求的跟他們買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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