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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啟動安全氣囊!車零件噴飛射死駕駛

此案討論到現在,好像沒人想到該負責是否是我們監理單位的官員?
常常看到監理單位刁難一般老百姓驗車過程的討論,一點點無傷大雅瑕疵就不准上路....
但這麼大的瑕疵之前新聞也都有報過了,都可以無視? 難道手榴彈層級的危險氣囊到處跑都不用介入管控是否能上路?.....
我們明明就有一套監理系統,難道都不能運用?

車子買賣乃屬正常行為,原廠有時也會因車子轉賣,或車主去外廠保養加上個資法的限制而因此失去追蹤汽車流向的可能。
但監理站明明都有每一台車流向資料,只要原廠向監理機構報告有此生命安全疑慮瑕疵,監理站就可以協助運用手上的車主個資限制此有瑕疵的車種。譬如沒回原廠召回前不准買賣。或某月某日前回監理站繳交"原廠召修證明",證明有召回後才能上路不是嗎?

隔壁樓也有爆衝事件,似乎之前在外國就有發生,如果監理單位能確實監督,就不會有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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