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speedw wrote:各位好,小弟在這邊潛...(恕刪) 放這麼多天沒車開你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嗎?第一時間請車廠把玻璃黏好不就一切ok?這個小問題你當成車王事件要換車,很難爭到後來或許換你一台新車但您損失這麼時間精力何必?還受到友人譏笑....欸我家隔壁漏水整個流到我家,告知好幾次都不處理我也沒有告他您認為告人家是好事?打電話給車廠請他們黏好玻璃就去取車吧!其他的東西不會碰到一點水就壞的。
原廠不會讓你退車的 相信我,原廠會先用保養券跟你談 之後會拖來磨你的時間,找消保官 找煤體 打官司頂多讓車主情緒上有個宣洩而已,到最後搬法條 根據定型化契約 不是重大缺失 不構成換車要件,何謂重大缺失 一要有損害行車安全 例如行進間無故熄火 無煞車等等 經三次無法修護,意思是說車主要命夠硬要活著回修車廠 要三次 才行,我們車主本身就是相對弱勢的,上述的流程我都跑過了 我了解其中的辛酸當時我的車交完車不到一小時隨即進廠 就待在保養三個禮拜,問題處理好 保養券拿一拿 鼻子一摸車就開回去了,唉 ----我買的是賓士
最近我那台十年老車修車修到快瘋掉...想換車了...看到SCRV C/P值蠻高...加上折扣誘人...本來這禮拜就要去看車的...不過看起來品質有點問題...應該要先觀望一陣子...一台九十幾萬的新車...讓我很吃驚的...已經不是玻璃漏水的問題了...是漏水漏到"不該有水的區域"...所以溫度偵測器才會壞掉...天曉得那個區域還會不會有其它零件受損???如果受損零件將來危害到行車安全...請問是誰要負責任??????樓主加油...對新車品質就有問題的廠商不用客氣.....
樓主才剛交新車,當天就發生滲漏水問題,著實大大影響開新車的喜悅之情,後續若 " 換新車 " 要求無法達成,以下事項請留意:※ 一、 目前 台本-中和廠 告知的原因 →goodspeedw wrote:後來保養廠有複製出問題並查明原因是前檔與A柱中間黏合處有瑕疵,所以水會滲進去滲到一個程度後累積起來一次就宣洩到我腳上了!並因水流經過室外溫度感應主機所以碰水"秀斗"了,顯示-34度。...(恕刪) 這樣的原因說明請該廠出具 "正式書面報告" 給樓主,且必須在維修前出示,將來萬一因為這樣 "組裝瑕疵" 進而造成相關的損害,車主才有所依據維護自身權益;※ 二、 除了前擋玻璃整片重新黏合外,要原廠將 「 室外溫度感應主機 」 予已更換新品,並註記清楚該有的保固年限(台本原廠電腦須登錄進去),此零件不能用維修更換零件時的一般保固條件去計算喔!必須以新車保固的時間等同視之才對;※ 三、 維修好後,務必再三測試、確認類似交車當天的下大雨環境下,車內漏水處已完全正常,且要樓主本人在場時測試。以上處理雖難平復樓主不滿,但起碼將發生問題做該有改善,這中間與原廠的交涉,祝福樓主都能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