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gun wrote:問一下喔 我的契約是已經下定了~可是業務在契約上只寫上車價79.9萬 其他額外的配件都沒寫上, 當然不正常,一定要寫上所有的配件,還要註明是原廠副廠,差價差很大的保險也要寫好,有沒有指定駕駛,自付額多少等,價錢也是差很大。
wsgun wrote:問一下喔 我的契約是...(恕刪) 還是白紙黑字上法院才是證據20年前購車.現金一定要拿到交車中心當面點交.光等它點鈔很無聊就是有人太放心把現金交給業務.以前就是有業務侵占過(無憑無據不購成告訴要件)時代不同 還是匯款省時又省力
j6ru8m3 wrote:能請問一下什麼是"指...(恕刪) 就是那台車的車主假設是你媽保險當然也是你媽的名字但你可以指定這台車可以給"你"."老婆"."弟弟"好像幾等親這兩個還是三個開而已其他人開如果出事了不理賠我車是丙式的車是掛岳母的名字所以我用指定駕駛可以減保費但我岳父岳母都沒駕照所以我指定"我"."老婆"."我老婆的弟弟".應該是車是我岳母的名字所以只能限定我岳母那家而已不然我就指定我爸的名字了保費真的有差需要我PO保單也沒問題
techih wrote:當然不正常,一定要寫...(恕刪) techih wrote:當然不正常,一定要寫...(恕刪) 這算是業代個人行為所致跟HONDA本身其實無太大的關係公司所訓練的一定是以客人為尊就像是好的學校也有壞學生的意思一樣!techih wrote:當然不正常,一定要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