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day wrote:我比較衰..某天發現...(恕刪) 是凹陷還是凹洞?凹陷應該是正常的,我車頂也有一小個小凹痕,應該是高速公路被石頭打到的,如果是凹洞就太扯了,保固期內去向原廠要求修復吧。Honda車皮也真的很軟,我自己Accord用手指按壓下去也覺得軟趴趴,但是實際上發生車禍時,才知道他也很耐撞,車體結構還是有一定的強度。
三年保固..五年保固...這根本都是噱頭基本上只要不是耗材都算在保固裡...連原音響都可以換新的(我換過)怎麼可能撞到車就不給保固 不給保也是說你撞到的地方吧 這樣還合理點那請本田請改一下 "五年有保固 撞車即終止"
好像有出過一些事的車本來就無法延長保固吧其他車廠好像也都是這樣不是嗎?跟平常在哪裡保養車其實沒甚麼關係這兩樣規定不是掛在一起這樣看...可以了解樓主想要給愛車多上一點保險啦但據我了解這種好像都會有些比較嚴格的規定如果真的不符合也沒辦法了
billion wrote:其實DM薄薄的一張,...(恕刪) 台本的意思我終於懂了反正以後保固內機油保養回本田,這樣還有保養記錄保固仍有效鈑金千萬別回原廠,因為只要留維修記錄。這樣本田就有理由對損壞物找理由(雖然這次是續保問題,但我以經料想下次如果有東西壞掉這一定是好理由)那去外面做鈑金本田也查不到,這樣在台本記錄中就是完美的好車
b22756606 wrote:不加購也沒關係啦~~~另外的行銷手法而已保固還要用錢買 第一次看過....我自己可不想加這個 這種作法不應該稱之為"延長保固",在"本質"上跟"賣保險"有什麼兩樣?車主花錢買來的保固(保險?),在約定的保固期間(保險期間?)內,不一定會發生保固瑕疵(保險事故?),如果發生則依約由車廠保固(理賠?)沒有發生保固瑕疵的車主所支付的費用,就拿來貼補車廠對發生瑕疵車主的保固,這跟保險的風險分擔原理有什麼不同?車廠因為賣出所謂的"延長保固"而增加的風險,其實是由總體所收的費用(保費?)來承擔,如果所收費用與所承擔風險有經過精算,基本上車廠不但不會因此而增加成本,反而像保險公司一樣可由此新業務來賺錢.車廠或經銷商這樣作其實是遊走法律灰色地帶,可能觸法的範圍包括(當然須由主管機關來認定):1. 非保險公司卻擅自經營實質上的保險業務2. 擅自販賣未經金管會所核准的險種,3. 經營公司登記營業事項以外的項目.車廠如果夠嚴謹的話應該找產險公司來配合,由產險公司來推出對應各別廠牌的延長保固險,讓這一切回歸並落入保險法的嚴謹規範之下,這樣對消費者的保障才會週到.名實相符的"保固"應該是由車廠負擔全額成本,車主是不應該負擔任何費用或成本的.由車主花錢買來的這種"自己保自己"的商品,不論你是用任何名稱來定義它或美化它,在本質上根本就是"偽保固"甚至跡近"賣保險".總之, 要花錢才能買到的保固根本就是行銷手法,好讓消費者感覺好像是車廠給了多大的恩會一樣.不過話說回來, 台本也不是第一家這樣在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