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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底應該站在那一邊?

samliou wrote:
我很訝異...有人會...(恕刪)

有人喜歡亂放話..反正大家也看不到
有人願意對話負責...但是大家也看不到
但....自己的心理,總會有答案吧

如果車廠或是車公司真的無視這些不入流的回覆
那..就別擔心吧
反正都看不到不是嗎?
http://tw.myblog.yahoo.com/jw!JSN6tDueGRkE8GbB7PDZMteCq9UERw--/
但....自己的心理,總會有答案吧


正如同樓上講的,真正的答案只有自己最清楚,說不一定我是H牌的業代勒,但真相誰會知道?可能只有我最清楚吧,也有同學說說不一定小蝦米有一些不利於己的事情沒有坦白,但是誰知道?我們只能在網路上憑藉者可憐極少的資訊去看這件事情,但是請各位大大在發表評論時,先問問自己是否已得到足夠的資訊、證明,不然妳我發表的文章也只能淪為情緒的抒發而已






我是覺得在網路上討論串文章已經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車子是自己選的,如果覺得某牌不好,當然有權力選擇自己心目中理想的車種,想撕就撕吧、想換就換吧,畢竟這是自己的選擇,在物競天擇的競爭下,台本自然會有自己的銷售策略調整(反正台本大賣我也分不到紅利,相反的如果台本銷售不好,我回原廠修車還不用等太久勒)
chiang wrote:

我的目的不在於造成...(恕刪)

這篇文章高樓再繼續蓋下去,不知道傳說中的蔣大會不會也跟著頭大??


你真的覺得最倒楣的是台本嗎? 我個人覺得比台本倒楣的有兩個人喔



第一個人在假設的狀況成立下,我完全同意他是最倒楣的




第二個人...........按照我不精準憑印象的統計,有因此文章直接"批評"到蔣大的,應該佔不到5%吧,以現在民意這麼開放,沒有被亂槍掃到實在不太可能
從此篇文章第一頁看到現在..只有一個感想
不管你要不要買HONDA的車,都是私人的事情....可以不要再有一些買或不買的文章出現嗎?
因為個人覺得至少對此文章沒有任何正面的意義,買賣車的事大家心裡有數就好...無需聞雞起舞
在問題解決之前這樣的回覆只會造成更多的困擾
就好像我現在說我要買100台C8、100台CRV、100台ACCORD,這樣有任何意義嗎?
感覺都氣憤起來了耶!!
該是慶幸半年前沒有選擇HONDA了嗎???

不入流的事情.....原來我這幾年都在做不入流的事情....
https://medium.com/@ln1202
haolin wrote:
從此篇文章第一頁看到...(恕刪)


不說出來 怎麼讓台本看到這個不入流網站的影響力
01不就是這樣 提供一個平台讓消費者展示商品於商家服務
不然平常開箱文是看假的嗎 抱怨文是發爽的嗎
f牌t牌有多少抱怨文是透過01這平台來讓車場放下姿態
跟消費者好好溝通 補償消費者
大家應該要將心比心 今天燒車的都不是你我
多多關心燒車的車主吧 多多站在他的立場想一下吧

samliou wrote:
我很訝異...有人會...(恕刪)


你的c8菜單撕得好 給你拍拍手
在這邊別人怎麼說你 習慣就好
這社會不管在怎樣 就是會有酸葡萄
名譽權為人格權之一種,若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或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民法第18條有規定)

或許律師發出這函有點心虛,因為函中沒有引據任何正當法律權源作為其「請求」站方移除原撰文者文章之「請求權基礎」何在及敘明站方有如何侵害其名譽權之事實。但車商因站上討論過熱而不滿,藉由律師之手壓制站方意味甚濃,如此箝制言論之作法甚為不智與不當。所以可議的是車商的動機與目的而非律師的發函。

本案受害事主所提之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訴訟,僅是單純民事官司,無關「告訴乃論」,因此民事訴訟猶重舉證,所以在民事訴訟如由原告主張權利或請求履行債務者,即應先由原告舉證,若不能先為舉證就可能承擔敗訴後果,因此車主可能需朝消費者保護法所定之商品製造人責任及民法第191條之1所定商品製造人責任之要件事實儘量舉證。

刑法所規範之刑事犯罪行為有分「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在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者,被害人之「告訴」權之發動為刑事訴追要件,亦即若屬告訴乃論之罪,如未經告訴,司法機關(檢察署、法院)不能追訴處罰,此一正確觀念有必要藉此澄清。
JACK.PAN wrote:
不說出來 怎麼讓台本...(恕刪)

開口閉口都是不入流,我看做出不入流的事及說出不入流的話的人.......
01不就是這樣 提供一個平台讓消費者展示商品於商家服務
不然平常開箱文是看假的嗎 抱怨文是發爽的嗎


消費者不是沒有判斷能力,會自己判斷事情的對或錯!
提供平台是沒錯,但是過度情緒性的發言有幫助嗎?

大家應該要將心比心 今天燒車的都不是你我
多多關心燒車的車主吧 多多站在他的立場想一下吧


上述所言我並不認同~
多多關心燒車的車主吧???
誰對誰錯都還沒一個結果,在沒答案的情況下...你已經站在不中立的立場發言
這樣又有何公正可言??
換個角度來看...你怎麼不站在台本的角度來幫台本說話呢??

今天也不是說台本沒錯...只是處理的方式及流程不被大家所認同...所以才遭到撻伐
若今天在無真正的釐清事發原因...台本直接回應火燒車是他們所造成,
那是不是一堆人會認為HONDA車有問題,這樣以後誰敢買?
這樣他們的生意還要作嗎?


haolin wrote:
從此篇文章第一頁看到...(恕刪)


這裡本來就是一個公開平台
每個人抒發自己為什麼要買這個車或是不買這個車
供其他人參考本就天經地義
且其他人看論壇自有自己判斷
網路平台不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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