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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蝦米的戰爭..HONDA CIVIC8 火燒車..原廠調修後,火燒車,原廠不願負任何責任!!?11/24 update

此篇文章讓小弟想起之前看過LX470燒起來的事情~~
也許版大爬個文可以參考參考~~
只能說消費者永遠是弱勢(不管你買車凹了多少東西,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台本也真是沒誠意的啦orz~~
(沒辦法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叫我們要買它們的車。ps:不過每一廠牌不管國產進口遇到此狀況,應該都會一樣冷處理吧)
希望版大早日找回您要的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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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如果版大的霧燈真的"曾經"裝過HID的話,這點小弟就不以為然了,原廠ex-s的大燈就是HID了,再裝個霧燈HID,那從你對面來的車子或機車、行人應該會嘴巴問候一下你吧~~
要改車,還是過保固再改吧,雖然效用有限,但自少對自已較有利~~
小的也很支持小蝦米大大喔>口<
畢竟台灣有很多車商眼睛都長在頭頂上
(我同學家的新竹BXX車商業務就是如此)
版大的堅持是我們的希望耶
畢竟這對於我們日後購車的時後,車商會更不敢怠慢忽視!
車主自行改裝東西常常是車商在發生事件後卸責的理由,但現在很多新車在售出時是由車商業代為促銷而替客戶安裝額外的設備。不知道當這些車也發生像版主這樣的問題時,車商會不會以車子裝設有非原廠的裝置而推脫責任呢?
太多回文無法消化....
如果樓主有改車的話
那原廠應該是不會理賠的
國外車主手冊上都會寫的很清楚
不知國內的車主手冊有沒有提?

不管如何
樓主加油
一部車就這樣燒了
任誰也無法接受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人民還是商人?
大家繼續看下去
目前為止只看到車主的發言
只有單方面的說法實在是很難信服

台本的調查是如何不得而知
第三單位的調查結果也沒有敘明

消費者的權利固然不能被抹滅
但一切還是要看證據說什麼話囉

我想最後的結果是應該是哪邊的證據充分哪邊就勝訴吧

[img]http://photo.enctu.org/albums/userpics/17002/1086060298.gif[/img]
29日了~
不知道大大的進度如何啦

支持大大!!加油~~
可否請樓主拍攝電瓶位置的照片,靠近引擎的主線路和靠近電腦的部分都拍攝一下,供大家協助判斷. 記得用日光燈照明,不要用閃光燈拍攝. 加油 .
不知道這次開庭的情況如何?有空的話希望小蝦米能上來更新。小蝦米加油!!
推一下
別又沉下去
我還在等這件事的結果來決定要換哪個廠牌的車...
加油~
生活的品質, 就是不斷耗費金錢, 時間與心思所堆砌出來的
個人是覺得有太多業者參與這個討論, 言語中太過偏坦.
我想要澄清的是"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在"並不適用於消費保固, 原因是一."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在"適用於對稱的雙方, 在消費保固之中, 消費者是處在過於弱勢的一方--不知道車的整體設計, 個人對應與整個企業. 二.是在消費保固在我國是明定無瑕疵保固, 也就是廠商應負舉證之責, 證明消費者有不當使用產品.
舉兩個例子來看, 去年的Notebook於充電燒毀事件, 日系兩大電池廠幾乎賠到脫褲子, 其中一家還在今年被併購, 可曾聽聞消費者被要求提出任何"正確使用"的證明. 另一個例子是M速食店的珈琲燙傷消費者的事件, 明明是消費者白目, 但是M速食店並沒有在珈琲柸上有足夠的警語, 美國法院還是判M速食店敗訴, 這也是為什麼英國的鵭絲燈泡會註明"不可放入口中".
我來此的目的, 是想找找有沒有年底購車的優惠, 但是一進這個版面, 便被Mobile01對於車商的警告信吸引, 看完這麼許多連結後, 我的想法是廠商的態度影響未來的消費群眾. 上述的日本電池事件, 我個的看法是Notebook設計與電池廠雙方認知的不同, 或電池保護IC的功能不足 (我是設計電動車電力系統的), 但是電池廠一侓概括承受, 只是之後擬定了更嚴格的產品使用及設計規範, 這使得日系電池至今仍獨霸全球, 如果廠商不有這樣的氣迫, 最好不要從事人命安全的產品, 模型車也可以賺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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