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在服務業
又是在日商體系下的服務業
身為業代本應該知所進退
無需動輒權益和法律
抗壓性有些不足
對客戶如此的情緒反應
如何在服務業中真正攀越高峰
這是老前輩的勸言
ps:今天看到一篇不錯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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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別做職場麻煩人物!7大「顧人怨」行事作風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704150201+97041516+0+130410+0,00.html
黃柏棟 wrote:
張先生,對於你的不實言論,我同事將保留法律追訴權,1.你可以對於你不滿的地方向公司的申訴專線如土城,或HONDA 0800666789,做說明我相信一定會有好的幫助2.張先生你未免有太不厚到了也把真正的事實不說明清楚並將我同事的姓名及工作地點公佈出來我問過律師我同事可保留法律追訴權3.我希望你能主動將此文章刪除將不追究(我打你手機找你想找你詢問原因你不接,相信你是心虛吧?)
當時原因林益弘說明如下:你一走進展示間就直接表示要試乘,我就馬上幫你安排試乘5分鐘就備車完畢也沒讓你等到太多時間,你也沒給我時間向你說明實車介紹就直接表示要試乘,一上車你試車的方式怎麼不向大家說說呢?張先生你試車的方式是直接就把accord,當成小車在市區車陣內鑽來鑽去且速度又非常的快,我坐在旁邊直冒冷汗,試問你如果發生重大事故你付的起責任嗎?你忘記去年TOYOTA新店所顧客試乘CAMRY 3.5所造成的不幸你不擔心會再度發生嗎? (我會很擔心)萬一造成他人家庭的破碎和不幸你賠償的起嗎?以下的過程我不想再多說明,因為我光擔心你不當的駕駛方式就夠了
我希望你明天能和我聯絡大家好好平和處理就這樣(抱歉給各位留言的大大添麻煩)謝謝
這位黃柏棟業務員,
身為Honda車主,看到你這番"澄清",不但文筆差,還讓人覺得反感
字裡行間不懂自我反省,還理直氣壯用教訓口吻質疑客人賞車的問題
各行各業都有其難處,所以不要拿來告訴人家好像自己是無辜的,因為這是你的問題
懂一點車就可以賣車? 小鼻子小眼睛連一點服務精神都沒有,還保留法律追訴權勒...
我只能說你跟林姓業務已經出名了,誰還敢跟你買車? 恐怕是自身難保
現在土城經銷商詢問度最高的應該不是車,也不是賞車,而是先打探這兩位本尊是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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