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chiang wrote:
且有超過一年未在Honda服務體系進行維修保養
因此若想透過台本服務體系去辦理保固是很難成立的
類似案例消保官也不會受理...(恕刪)
按時回廠作例行保養,維護的對象也僅止於引擎機件
有回廠保養就等於皮椅不會脫皮嗎?我並不認為....
因為保養又不會去保皮椅,不是嗎
皮椅會因使用而逐漸老舊破損,若被歸類為耗材不予保固仍算合理
畢竟咬了一口的糖果,是沒有理由可以跟老闆換一個新的
但是三年左右的新車,又是在非正常坐姿身體可以接觸的面積上
這樣的損傷,到底屬於是正常耗用範圍還是品質問題
我想是可以討論跟質疑的...
就像買一個墨水匣,正常都可以印好幾百張
你印一張就沒水了....雖然也是耗材,可是你不會有被騙的感覺嗎
我想這種感覺應該就是現在HONDA給車主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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