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上法院曠日費時,一般人真的會這麼勤勞?
車子修一修恢復平靜的生活比較實在,
車子折舊..等,只能說自己運氣不好
發文的重點很容易被扭曲或被曲解, 然後變成言語的爭鋒相對.....
好~ 回正題, 依樓主的狀況,
1.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都要有單據, 然後自己去走法律途徑申請賠償, 但即使樓主0肇責,
也別期望法院會判全額賠償. 而且只要有大眾運輸工具的路線通常都會以大眾運輸金額為主,
所以如果你是每日都租車, 要先有心理準備其中部分天數要自行負擔的心理準備.
2.經一事, 長一智. 既然樓主有很正確的保車體險, 日後就多加一項代步車險吧,
代步車險便宜不貴, 當有需要時又很好用, 如果在車輛維修期間車主不申請代步車,
保險公司還是為依照天數做每日的金錢補償的喔!!! 代步車天數要先自行了解!!!
YOUNGYOUNGYOUNG wrote:
01就是一堆車禍鑑...(恕刪)
你其實並不知道
就當作個善事吧
1.
恢復原狀跟零件折舊是同一件事情。
所以他要嘛拿你不敢用的殺肉二手零件給你恢復原狀
要嘛用新的零件然後算零件折舊
這是中華民國法官堅持要懲罰沒辦法每個月換新車的精神
你繞不過去的
2.
代步車費用有收據,也是無法獲得賠償
你最多列為精神賠償,法官看金額不大意思意思不折而已
3.
二手車價損失賠償就更好笑了
你先去弄清楚,而二手車損失賠償的鑑價流程吧
重點是,那個單位做出來的鑑價證明法官承認
你知道嗎?
網路上大家你一句我一句交換情報是好的
我也有說錯話被噹的時候
但拿這種通篇錯誤的資訊來假裝個人經驗
我個人認為這是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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