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per wrote:倒是有些人認為所有車...(恕刪) 補充一下找到的相關資料....1.根據歐盟ECE R38法規, 大部分的歐盟國家都允許: 一顆或兩顆後霧燈.若只配置一顆後霧燈, 其位置可以是在A.車體正中央,B.與駕駛人同側配置兩顆的話, 則必須是左右對稱⋯但是因為許多車款設計時就有左右駕之分.所以配線上會有預留+燈座.施點工就可以左右點亮2.但是因為兩顆後霧燈, 確實會容易跟煞車燈混淆, 所以在歐盟ECE R48中規定:若配置兩顆後霧燈的話, 後霧燈的位置, 必須和煞車燈相距 10cm 以上.(我想, 主要是因為這條規定, 才導致各歐系車廠只選用一顆後霧燈.因為若要把距離拉到10cm以上, 很可能會破壞整個尾燈組的整體美感)以後霧燈在保桿最下方的Wish來看,應該就沒這問題了3.後霧燈的亮度, 在歐盟EEC 77/538中規範:在水平軸 10度以內, 以及垂直軸5度內的視角範圍內,照度不得小於150cd,但不可大於300cd.後霧燈的燈罩面積,不可大於140平方公分. 顏色必須是[紅色],色溫不可以超過 CIE標準的 2,854K.4.歐盟ECE R38也規定, 後霧燈只能在:前霧燈, 遠燈, 或近燈三者其中一個點亮時,才可以開啟後霧燈.而且必須可以在不關閉前霧燈的狀態下,單獨手動關閉後霧燈.5. 車內儀表板表示後霧燈被點亮的相對燈號, 必須是[黃色].只有1981年1月以前的車輛, 才可以使用[綠色].6.後霧燈最早是1950年代開始在歐洲使用,1980年代後期(~1990年初)之後才引進美國.7.美國和歐盟的法規有規定: 倒車燈至少一顆 (所以並不需要裝兩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