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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廠的保養廠中保養..結果失火...

感謝大大給我的建議...

他們說他們要妥受處理...

所以我也給他們機會...

畢竟過失是他們....若是人家願意給你一個適當且你願意的處理...

就沒有所謂的糾紛...因為我還是覺得以和為貴...

各位大大說是不是...

最令我生氣和抓狂的的是...到目前沒有派一個可以談的出來

出來談都說...我也是領人薪水的

我重視約定...我既然說等他到哪一天要給我回應..

如果他還是"乎巄"...那時就是各做各的"

我是一個單純的消費者....

所以才到這一個地方求助大家給一點意見....

在這一個社會上..好像有一點背景

會比較好做事...

可是...我沒有....怎麼會這樣呢..

PS:我可沒有和他們簽立保密協定...

很好奇說...保養時大多都會死火中保養??
是怎樣產生火星?造成失火??

難道是跟用打火機查看汽油存量的道理在保養車子嗎??不解ing...
到底是哪一間原廠阿??
說出來讓大家知道,以後別去,也算是一件功德阿!!
yang6628 wrote:
很好奇說...保養時...(恕刪)


該不會是換汽油杯沒鎖緊汽油噴到高壓線引起?還是清洗噴油嘴引起?

ps:記憶中好像只有出錢的老闆才不用領薪水的吧!

請一個比較高層可以作主的比較實在!
我有個經驗
曾與家人開CRV2去台灣本田做10000KM保養
當時剛好CIVIC上市
才去展示廳看一下新的CIVIC

沒多久保養的技師請我們過去
本以為保養好了要簽名
一看傻眼.....車子倒車撞上保養廠正中間的柱子
後門、後保桿、車牌....都撞凹進去


原來這[較資深]技師在保養廠內耍帥
猛踩油門移車才肇事
為何我推斷是猛踩油門
因為拆開檢查連行李箱裡面的板金也都變形
幾乎內凹達20cm以上
可見撞擊力道不小


這技師原雖說會負責處理
但他只打算板金回來就好
我一聽....怎麼行
我們是來保養又不是自己撞壞來維修,且車才買多久還開不到10000KM


經我的堅持,我熟識的業務經理也在場
幫家人要求台灣本田保養廠,更換全新車門、保險桿、....該換都換(除了政府發的車牌、行李箱內的板金---因為若要換就要換底盤...)


經過這次經驗
我去台灣本田保養會:
1.若接待安排的技師剛好是那位,我會告知接待當場要求更換。
2.保養時,會注意技師是否專心,能在一旁看就在旁看。
3.遇到這類似的狀況,該換新舊要求換新,公平合理的處理問題不要心軟。
我有和honda總公司連絡...經過四天...一位自稱蔡先生的honda總公司的人打電話來說...

他們只賣車..至於修車不關他們的事..他們只能協助找第三公正單位或消保官...

第三公正單位或消保官...

換句話說...就是要我們自己想辦法...

第三公正單位或消保官...還需要他幫我嗎?跑這一種單位我自己熟的很...

我因為斗大的"HONDA"才進去保養....我是買HONDA的口碑和HONDA的品質(費用也比較貴吧)..
這應該是他的賣點吧!!居然說和HONDA無關....

那個HONDA招牌是租給修車廠的嗎?.....今天沒有"HONDA"招牌...會有那麼多HoNDA的車去保養嗎?

照honda總公司蔡先生的說法...我不知道用.....掛xx賣xx來形容洽不恰當...我真的氣炸了

他還說你要去網路POST...去MAIL..是你的權益...昏倒..如果真是這樣..你也不要這樣直接說吧!!對公司形象不好吧!!
在這一個世界真的是只剩商業行為..沒有所謂商業道德及道義了嗎?


新宇是SONY的維修站這是大家都知道....他也是SONY的特約維修店...

該不會新宇把人的東西搞壞SONY就不管吧!!答案是...."不會"

因為SONY說這是他們維修站..他們必須負責...(個人經驗)

又過了一天,今天還是沒人來談....

看來要和解的機會越來越低....

唉唉
發生這種情形真的很麻煩
祝樓主事情能處理到滿意

以上...
To 73546

換是我台灣本田與該原廠保養廠若都不願意好好處理
事情沒鬧大
我想他們並不怕

把相關資料蒐集完備
最好有電話錄音甚至錄影
再聯絡蘋果日報或是壹周刊

一般人聽到「在原廠的保養廠中保養..結果失火...」
這信譽與品牌的打擊一定比修你的車還大

PS:注意說話要客氣有禮且有理。別因為生氣多說了不該說的,讓對方有把柄。
1: 該保養廠 有H廠的授權合約嗎 還是 純粹 只是掛個H牌的招牌而己

2: 依總公司人員的回應 我覺得你可以 把車況照片, 對方說詞錄音,
等相關證據 前往消保官及水果日報

3: 當與H廠人員通話時 能有錄音是最好 但錄音前 請告知對方 你有在錄音
或 能約出來 面談 以及有 第三人做重點紀錄 是最好

4: 詳細 紀錄與你聯絡的人員 全名,電話,職稱 或 請他們統一由某單1人員與你聯絡

5: 上網po文 及發 mail 確實是你的權益 他這樣說也沒錯 免得 別人以為他禁止去申訴
(不想用太多 該po就po)


該po 就po 條理分明 有證據 少點情緒性字眼 即可
車子會失火, 這應該是大事
甚至可追究車輛設計是否有瑕疵
更何況是在原廠內, 原廠技師手上發生
不該是如此態度
HONDA處理方式太輕忽這件事所會帶來的影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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