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於保險公司(不良業務人員), 與修車廠勾結, 所致 (但發生在原廠, 令人很無言...)
所以建議
要是我的話, 1元都不願意賠它 !
反告一條詐欺罪給保險業務員及honda 原廠該廠的廠長
直接給它跑法院沒關係
讓法官來斷斷理
法官也有開車
法官也會上 mobile01
搞不好保險公司(不肖保險業務人員)反被起訴
對了 , 對方是那家保險公司呢??
沒錯, 賠償只要"恢復原狀", 如果真要賠新的, 那原車主也要拿錢出來喔 !
以這種小碰撞是不可能要修到五萬多塊,我認為,如果(假設)在其它零組件未損壞的情況下,應該最多只需花3~5000,如果是外面車廠,搞不好只要3000就完成.....
以前我在銀行上班時,因為都要跑車商車廠,所以對這方面也略知一二,在車廠缺業績,車主缺錢,保險員缺Commission的情況下,如果三者有共識或認識的情下,有可能一拍即合,所以.........(我可沒說是誰喔!!)
所以才有出險換現金,換改裝配件的情況發生.....
朴子 wrote:
直接上法院對車主鄭 小姐...(恕刪)
這年頭還真是可憐,車子被撞還要被告

我車體險,出險過兩次,從來不知道....車主有錢可以分~
我比較好奇的問......真的有人被撞後,車體險出險,可以到好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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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時,自己有保車體險及第三責任險的,
自己車子一定先出車體險修車,
至於對方如果也有保車體險及第三責任險的,
對方最快的方式,當然也是先出車體險修車~
最後,兩家保險公司再自己去喬!
看是那一方的責任,最後由那一方的第三責任險再出險買單,
如果有一方完全沒責任,那,要付責任的那方表示,
必須出車體險修自己車,也必須出第三責任險修對方的車,
等隔年如果有再加保這兩項....保費會比前一年高~
而至於沒責任的那方,雖然有出車體險,但因保險公司有向對方收到錢,
所以,隔年的車體險保費並不會變高~
如果,你沒保車體險,但確定是對方的錯,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這樣,只能等對方保險公司派人來核定後,才能開始修車,並且,
由對方保險公司買單..........................
因此,我一直認為,被撞的車主有買車體險,本來即可以出險修車,
而不用等對兩造雙方責任確定後,才有權利修車,這個即為買車體險用意~
當然,上述內容,只有在兩方人員都沒有受傷的情況下,
至於有人受傷,事情當然會沒這樣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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