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過台南兩間HONDA營業所分屬不同老闆說要試乘都是不囉唆馬上備車這點真的很阿殺力當然得填些基本資料跟看駕照試駕過程解說就要看業務的功力剛上車免不了解說一下車上按鍵開關的功能不過在我看來~業務就是努力說服客人買車說對車子有多專業我也不會太相信我是比較希望他少講點話幸好我遇到的sales不是叫我撞坑洞就是叫我用F1撥桿退檔再來就是全油門測試一下加速威力用力踩煞車體會一下煞車精準性幸運的是我遇到的Honda sales 在對談之中沒聽到攻擊他牌的話語我覺得還不錯~努力闡述自家產品的優點這就夠了
Accord7th wrote:我去過台南兩間HON...(恕刪) 的確..以我去過的數家國產品牌來說..HONDA對於試乘車是最阿莎力的..業務熱忱也都很不錯就算擺明當天沒有要下定還是熱情的招呼用心的經營自己的工作..日後我想換車一定優先想到那幾位==========================針對這次土城所這件事我想說的是:危機就是轉機能成大事的人 一定是具有優秀危機處理能力的人把身上的刺收起來 把微笑拿出來吧!
andy2624 wrote:實質意義???小弟不...(恕刪) 沒有所謂"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那個是媒體和政客自創的一種唬人名詞要就是告,不然就是不告,哪來的保留?實務上,你可以告,告訴乃論之訴可以撤銷告訴,公訴罪一旦告發就會分案,也沒得撤回
andy2624 wrote:實質意義???小弟不...(恕刪) 所謂的"保留法律追訴權"是沒有意義的話啦..因為訴訟權 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不能拋棄 所以當然也不必保留~它一直都在!..........所以以後聽到 別太認真~那是用來嚇人的意義居多
RexHong wrote:我個人覺得~消費者去...(恕刪) +1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我也認為網路是公眾資源不該無限上綱,每個人都有缺點,都只會說自己對的地方,至於自己不對的地方或許都不會提,甚至不認為自己不對,每個人都有維護自己名聲的權利,業務也是人,如果他沒錯就該環他一個公道,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那篇是那個業代貼的,文章是說:今天新車上市,遇到一個X客,亂試車......"是不是有會有一堆人出來罵那位試車的人?各位想想,將心比心,業務也是人,如果那位業務是各位的兄弟姊妹,各位會怎麼想?
不知你是當事人或真的是替同事發聲?若你是當事人.我能體諒你的心情和立場.畢竟只是各說各話的言論.我非當事人也無法斷定是非.....但若你是替同事來發聲的.那我只能說你所謂~業代澄清事實內容~之言論只是來"喇塞"的因為我感覺到的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而是一種威脅與對質的口氣!!另人有些不舒服奉勸你.服務態度很重要.不然只會讓客戶群離你們HONDA土城所越來越遠而已.....PS.小弟我就是寧願買貴.寧願吃虧.也不願和服務態度差的人交易.....
這篇太誇張了保留法律追述權 這你私底下講就可以 何必弄到那麼難看這會給別人有一種很負面的感覺 (好可怕的業代)還有你舉別人開車習慣不好 亂鑽 你是想藉由他開車習慣不好來醜化他的人品 來證明他是奧客嗎 搞不好他是藉此來測試車子雖然非常危險(果真如此那就應該譴責一下)雖然實際情況只有當事人清楚搞不好那位人客真的是奧客也不一定我覺得一個業務最成功地方 不管你遇到的是不是奧客, 來看看的,或你明知他不會買 而單單來拿贈品的也好 都能竭盡所能的來服務服務業嘛 當然會遇到形形色色的都有 有時候受的委屈只能往肚子裏頭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