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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駛遇到鐵片應如何反應?(閃躲還是壓過去)

太恐怖了,不影響其他車輛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閃

但ESP也不是萬能,時速110用力轉還是有安全疑慮的
看到這個問題,我心有戚戚焉
前兩個月晚上在國三遇到大成沙拉油的空桶在車道中間
當下只能選擇壓過去,結果卡在底盤
從後視鏡可看到噴出的火花
停在路肩,躺在地下想拿確拿不出來
還割傷手指,血流如注
最後慢慢開到有伸縮縫的地方
前後來回幾次,終於擺脫這個鐵桶
我覺得可以閃就閃(雖然我有一次遇到壞木箱的大木條 上面還有鐵釘那種 竟然沒有閃 直接壓過去 超大聲的 還好沒怎樣)
閃就閃 壓就壓 千萬不要急踩剎車
上禮拜5
國三南下
路上有破輪胎 竟然有人停下來...哀 還好後方都有注意沒怎樣
太誇張了
當然是直接衝過去,車子給它爛沒關係,人不能有事
有次在高速公路上也遇到這種狀況,因為太近及旁邊有車,只好壓過去了。

然後就馬上聽到底盤連續敲擊聲,望了下後照鏡有不明液體連續噴出。
不妙,果然是中油箱了。

馬上找最近修車廠,油快漏光了,前面變速箱底殼也中槍。
我會建議,就壓過去!個人認為:

1.現在大部分的車保的是丙式車體險,萬一車禍沒有撞擊到其他車輛、失控撞護欄或翻覆,丙式車體險是完全不理賠的。

2.萬一車禍失控,"因為閃躲而失控撞到他人" 與 "因為撞擊到異物而失控撞到他人",您認為那種的肇責比較低?

3.如 "因為撞擊到異物而失控撞到他人",如果警方追查到異物主人,理論上可以向異物主人求償;若"因為閃躲而失控撞到他人",異物主人或許可以以車主個人操作不當為由拒絕理賠或減少肇責。

4.除非是非常大型的物體,否則對車輛的傷害通常比車輛失控撞擊到其他車輛或護欄來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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