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說要上法庭才能調閲,那就只好上法庭了~
車子再買就有,命只有一條,一定要有人死掉才會重視嗎?
如果不是改裝引起的,探究原因不是最重要的事嗎?這是負責的汽車製造業者該有的基本態度吧?
如果是改裝引起的,調查完是不是就可以公告所有車主不要非法改裝,擅自更動原廠設計,不是很好嗎?
我原本是很喜歡CRV二代的,一直想要買台二手車來開,但原廠態度如此.....

原來.....台灣的汽車銷售者都是一堆爛蘋果阿~~
車子已經燒掉了,建議車主不要私下與原廠和解,要和解也至少找出原因再和解~
事情遇到了,最後的結果要有意義出來,不然就白白擔驚受怕了~
不過講實話,台灣的消費者是相當弱勢的,之前用固力奇的輪胎在高速公路上爆掉,胎壁爆掉半圈
台灣米其林鑑定只說外力介入,但又提共買四條優惠幾千塊的條件和解,但個人只想知道爆胎原因
搞到後來就是一付不然你去告我的老大態度......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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