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suzaka_daisuke18 wrote:陳先生您好:小弟我是...(恕刪) 看完車主及業代的回覆個人認為重點在大包DVD是立約後才加上去,應該不會寫在合約中但大包確定在談價立約時就有討論的竟然當下林姓業代表明是送副廠大包有無在合約內寫明 所安裝的大包為""副廠件""業代是車輛買賣銷售的專業人士....應當知道不特別註明時,一般消費者的認知為何ps我個人的認知會誤認為正廠件
有做功課還會分不清楚要在訂單上註明,什麼配件用原廠或副廠嗎?這是最基本的功課,OK?業代說自己賣車賣多少年之類的,應該都要在訂單上有註明該配件是用原廠或副廠,來保護自己若沒有註明,你自己也站不穩吧,這才好笑也請不要賺太猛,唬爛太大,免得夜路走多了....聽親戚買車,多是滿腹苦水...無耐白紙黑字,都是衝太快了,不要去一次就想要下訂除非你口袋深,無所謂,不然還是多看多比較多做功課...
嘉豪 wrote:樓主你這個樣子對方可...(恕刪) 沒錯喔如果在網路上散佈不實言論,是會被告的喔而且看起來業代有人證有物證的樣子最近又很流行提告誹謗罪,妨害名譽之類的訴訟兩個人不管是誰說謊,最好是不要心存僥倖喔
這些問題起因都是你吧!!別把問題都塞給別人!!請問你自己當初買賣及成交你都不在場嗎!!還是當時林姓業代矇住你的眼睛或是給你吃了迷藥阿!!訂單上白紙黑字都清清處處!!請問你當時是怎麼成交的!!再者你問題一年多才提出異議你本身是有甚麼問題嗎!!還有某位人士說:誰說一年不可以追訴!!還大言不殘的說追訴期間最長可15年之久!!真是可笑~說這句話不經大腦嗎!!你以為是刑事案件可以追訴15年喔~單純的買賣扯到追訴!!那我買了鞋子穿了8年破了也可以要求廠商說你們設計不良而更換或追訴15年嗎!!先說開版大的問題好了!!你本身也是個經營者~還貝斯特網頁設計個人工作室~難到不知道甚麼叫做良心嗎!!你買東西都這麼耍心機跟你談生意是否也是如此~當時的狀況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別四處申冤沒人理才來這一直做一些老梗的事!!如果你的問題有確實的證明你當時是對的!!為何得不到你申訴的回應?不是銷基會也申訴了嗎!!請說出你申訴後回答是甚麼!!還恐嚇對方還賣不賣車咧!!問題最大是你吧!!真象沒說出還讓大家以為你委屈了!!而且對方有當時的成交訂單~也有你確認後的簽名!!以及你公然毀謗的PO文!!對方可是可以告你毀謗跟要求賠償個人名譽及營業損失喔!!年紀輕輕不要想一些偷機取巧的事!!好好的經營你的事業才對吧!!還自己往臉上貼金!!一開始介紹就說自己為人性海派.......這個有點!!大家有眼睛.思考分辨~開版大的....為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