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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會有如此詐騙行為般的業務!!


matsuzaka_daisuke18 wrote:
陳先生您好:小弟我是...(恕刪)


看完車主及業代的回覆

個人認為重點在大包

DVD是立約後才加上去,應該不會寫在合約中

但大包確定在談價立約時就有討論的

竟然當下林姓業代表明是送副廠大包

有無在合約內寫明 所安裝的大包為""副廠件""

業代是車輛買賣銷售的專業人士....

應當知道不特別註明時,一般消費者的認知為何

ps我個人的認知會誤認為正廠件

看來以後買車都要看清認明阿!!買車不是小錢....

避免業代鑽漏洞~當然不是指任何業代,相信也有好的、優的

車是買來改的 wrote:
看完車主及業代的回覆...(恕刪)


+1

契約上沒有註名'原廠' 那有沒有註名'副廠"???

我覺得雙方都不是100% 站得住腳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衰爆了 wrote:
小弟於民國98年6月...(恕刪)


不爽就換一換啊

DVD 跟大包.....
有做功課還會分不清楚要在訂單上註明,什麼配件用原廠或副廠嗎?
這是最基本的功課,OK?
業代說自己賣車賣多少年之類的,應該都要在訂單上有註明該配件是用原廠或副廠,來保護自己
若沒有註明,你自己也站不穩吧,這才好笑
也請不要賺太猛,唬爛太大,免得夜路走多了....
聽親戚買車,多是滿腹苦水...無耐白紙黑字,都是衝太快了,不要去一次就想要下訂
除非你口袋深,無所謂,不然還是多看多比較多做功課...

樓主你這個樣子對方可是可以告你公然誹謗的喔...
畢竟01也算是公眾場合
如果不是事實的話...只要對方採取法律途徑大大很難站得住腳的

嘉豪 wrote:
樓主你這個樣子對方可...(恕刪)


沒錯喔
如果在網路上散佈不實言論,是會被告的喔
而且看起來業代有人證有物證的樣子
最近又很流行提告誹謗罪,妨害名譽之類的訴訟
兩個人不管是誰說謊,最好是不要心存僥倖喔
剛剛看了版大的資料,註冊日跟發文日是同一天......
那個下巴........

是"繞A孩"嗎

小弟近期也要入手CRV3 希望不會遇到此般業務
衰爆了 wrote:
小弟於民國98年6月...(恕刪)
這些問題起因都是你吧!!別把問題都塞給別人!!請問你自己當初買賣及成交你都不在場嗎!!還是當時林姓業代矇住你的眼睛或是給你吃了迷藥阿!!訂單上白紙黑字都清清處處!!請問你當時是怎麼成交的!!再者你問題一年多才提出異議你本身是有甚麼問題嗎!!還有某位人士說:誰說一年不可以追訴!!還大言不殘的說追訴期間最長可15年之久!!真是可笑~說這句話不經大腦嗎!!你以為是刑事案件可以追訴15年喔~單純的買賣扯到追訴!!那我買了鞋子穿了8年破了也可以要求廠商說你們設計不良而更換或追訴15年嗎!!先說開版大的問題好了!!你本身也是個經營者~還貝斯特網頁設計個人工作室~難到不知道甚麼叫做良心嗎!!你買東西都這麼耍心機跟你談生意是否也是如此~當時的狀況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別四處申冤沒人理才來這一直做一些老梗的事!!如果你的問題有確實的證明你當時是對的!!為何得不到你申訴的回應?不是銷基會也申訴了嗎!!請說出你申訴後回答是甚麼!!還恐嚇對方還賣不賣車咧!!問題最大是你吧!!真象沒說出還讓大家以為你委屈了!!而且對方有當時的成交訂單~也有你確認後的簽名!!以及你公然毀謗的PO文!!對方可是可以告你毀謗跟要求賠償個人名譽及營業損失喔!!年紀輕輕不要想一些偷機取巧的事!!好好的經營你的事業才對吧!!還自己往臉上貼金!!一開始介紹就說自己為人性海派.......這個有點!!大家有眼睛.思考分辨~開版大的....為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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