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_tseng wrote:在台灣殺死人被判死刑...(恕刪) 沒錯,這些人權律師應該來幫我們小老百姓伸冤這樣大家比較有感受,畢竟現在大家幾乎都有車小偷專偷Honda 肯定是零件缺貨,市場有需求不然就是Honda防盜差,比較好偷
bealiveROC wrote:幫樓主備份 可以當呈堂供證了~~人家不見車 你還神來一筆該是讓他知道 一點法律常識了 難吧是樓主自己先用不雅雙關用語不過倒是不用在人家急的像熱鍋上螞蟻時還在揶揄希望樓主的車早日日回來 一台車都是辛苦賺來的 偷車的小偷真是太可惡
我有個朋友在台中市第6分局..聽他說竊車集團分工很細..有偷車組..解體組.. 嘞索組...最重要就是判刑過輕...判個2年..關1年就可假釋而且越關越大尾..所以立法重刑才能斷根..我朋友說竊車通常南車北送..北車南送..所以公布車牌也很難找回...要公布車輛的特殊地方..因為竊賊一定先換掉車牌(AB車牌)台中竊車猖獗..地緣是很重要南來北往都很方便..加上警力不足..車主只能自求多福....我的車只找有收費員的停車場路邊停車通常是被鎖定目標..不然就會被砸車玻璃窗偷財務..
亂世用重典!亂世用重典!亂世用重典!何不參考新加坡重典做法!?不同民族 本適用不同的法典不是什麼都該講民主人權的尤屢犯不改者該斷手腳也不是不可考慮好不容易辛苦賺錢貸款買的愛車就這樣幾分鐘被偷了竊者,可惡至極!
坦白說2~3年的車會遭竊多半都是被藉屍還魂了...樓主再PO上"PART2"的文章請小心有可能會再被剝層皮...我妹婿2年多的車也在今年3月停在路邊停車格被竊事後竊賊要求5萬元贖回結果.....又多挹注了一筆
twn881 wrote:亂世用重典!亂世用重...(恕刪) 大家別傻了!我們偉大的市長每年都向黑道宣戰,都沒戰出個什麼來了,倒是警察陣亡了好幾個車被偷這種芝麻蒜皮的小事,我們這種死老百姓,又不是什麼大官,自求多福吧!能夠鎖幾個鎖就通通鎖上去就對了!但是還是希望板主的車能夠快點找到囉!加持一下!加持一下!加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