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想,如果說今天是客人把皮椅坐皺了,或者指甲在方向盤上不小心畫到方向盤上的皮套,業代可以因為該公司把展示車當新車賣,所以要求客戶把車買回嗎?
或許版主的態度有些盛氣凌人,但是如果台本真把展示車當新車賣,不是應該有詐欺之嫌嗎?(當然如果在買車就明是展示車另當別論。不過以版上所說的,還要在交車時特別檢查有無護套等情形來看,沒說的可能性心較高吧)
其實以個人的經驗,展示車之所以與新車有價差,不就是因為他會在展示的過程中受到些顧客的不小心對待嗎?譬如:有可能是要試座椅的舒適性,所以小孩在椅子上跳啊跳,也有可能要看小孩在車上可否安全地換尿布,所以不小心就尿到了等等。這些不都是賣車時提供展示車所要承擔的風險?因此,在國外都是用保險來處理展示品的損壞問題。
就本例而言,個人認為本田的處理方式,的確是有瑕疵的,而且是很大的瑕疵。
大大如果認為這是我的態度太差我也無話可說
小孩子沒管好當然是我失職,所以我說該負的責任是應該負
難道一道漆刮掉我就得概括承受車子所有的部分,要我買的引擎、輪胎、音響...等等?
我也留了我的身份證、電話號碼和名片給他 我覺得我做的已經很用心要處理了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副總的意思是說這些車子就是將來要交給消費者的車輛,比照原封的新車
難道車輛買賣的流程是這樣嗎?
我的小朋友就在我的腳邊,我就坐在展示車上,還發生這種事情,沒有人願意。
而我覺得奇怪的是,有人願意站在財團的立場支持財團而數落我的不是我會覺得很奇怪,營業額這麼大的公司,卻要跟我市井小民計較這樣的事情,其實我今天不是要講說我當爸爸當的有多差,小朋友有多皮,而是這樣的處理方式,這樣的賣車方式難道就是消費者應該接受的嗎?
還是我沒錢開雙B,就不能看車、不能看房子?
該賠就賠吧,我也沒說我不賠,但是要我就把這一台車帶回家,我很難接受....還是我應該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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