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671042 wrote:
搞不懂,東西被偷受害者第一時間不怪小偷
反而是怪警察(先不論警察事後偵查作為)
這跟那些廢除死刑的假仁者...似乎有點相似
罵吧!用力罵吧!
偷你東西的對象你好像有點搞錯
反正殺人都不會判死刑了
偷個東西算什麼....大驚小怪的
我們應該好好想辦法
怎麼讓小偷滅絕或是消除他的犯罪動機吧!
因為活老百姓車被偷
警察:請回家,有消息會通知你...(等到死吧你~
官員們東西被偷
警察:全員給我皮抓緊一點
三天內 你的東西回來了


警察不知道小偷銷贓管道??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