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1028 wrote:
在台灣你怎麼顧車還是...(恕刪)
再同意不過了,剛牽新車,真的會想辦法努力保護不讓它有任何的擦、撞、刮等等xx傷。老實說那是不可能的,等到第一條傷痕出現之後,那時的心真的會痛。之後再出其他新傷痕之後,老實說真的會麻痺,甚至是會自動視而不見。
布丁小安 wrote:
我想換個想法..要是我是機車車主..擦撞後聽到對方下車直接開口要2000元..
第一時間..打電話請警察做筆錄處理..其他的事情..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因為我的機車有保這部份的車體險..曾經動用過2次..2次口袋都沒有拿出半毛錢過..
其中一次肇事權責下來..對方負擔百分之70..我負擔百分之30..就是說他葉子板換掉1萬好了..我賠他3000..但是我的機車維修8000..他賠我5600..
行進間或許能這樣,一般責任比例都會分配%
不過樓主車輛狀態是靜止的,可能會是機車全賠. .
騎車開車還是小心點,週遭認識不少人車子還沒超過三年就不保車體險的,
車子受小傷還好,大傷只有慘叫而已. .

肇事騎士約40歲, 他解釋是因為邊找地址沒注意到才會撞上來 ; 因為我有保丙式險所以就堅持報案請警察作紀錄, 對方一直支支吾吾說: 歹勢啦 ! 算我歹運, 你嘟好卡衰, 我賠一半, 你再找我算, 別找警察了 ! 想不到他外表忠厚老實, 竟如此無恥

等待過程中還有旁觀的無聊民眾與對方閒談, 聽他吐苦水, 還面授機宜要對方問我可否對警察說是我倒車時不慎與機車擦撞讓他負擔輕一點 ,

當我快按耐不住怒火時 , 交通大隊的員警剛好抵達 , 因為不至於影響交通 , 所以沒有移車 , 警察很快查核我的證件, 觀察現場, 拍照/丈量/紀錄, 我說一切給保險公司處理 , 警察也樂得輕鬆! 查對方證件時, 警察觀察對方似乎有喝酒(我沒察覺), 又發現對方早因酒駕被吊照 , 警察的態度馬上從客氣有禮變為嚴厲苛責 , 而那位旁觀無聊人士就慢慢走開了......, 確認紀錄無誤後, 警察要我們雙方簽名, 就讓我帶著三聯單先離開 , 他說剩下就是他與對方的事了 . 離開時只見警察要對方做酒測, 開罰單 , 然後一直唸.......
我想自己的權益就應該堅持, 還有不應該姑息養奸! 不會剛好每次都是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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