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ming wrote:不拿用路人的40元來維持,是要拿誰的不知降價喔,我是覺得用里程來計算最公平了只是台灣要做到這一點,不知道要何時嘆氣 1.應該是說只需收取用路人20元即可維持養護費用,不需收取40元這麼多2.里程數計費預計在2012年開始,注意...是預計喔
40元的過路費,的確一整年收下來,扣掉必要的開支,還會有剩..只是剩下來的錢,有些不知道會不會進入國庫...只是沒想到說,原來只要20元左右,就可以攤平這些必要開支了...我是想說40元的過路費,用來支付這些必要的開支,一定有剩(剩的部份先不管高公局如何處理)我想,他們應該也會預留一些人事、物價波動的成本因素吧不然每幾年就要調整一下過路費,這也太大費周章了....依里程計費,台灣政府辦事牛步的速度來看,2012想要施行,難唷...
使用者付費, 由政府收錢是合理的, 日常支出跟道路維修費用還使得由這個部份來支付, 但是遠通來收ETC的錢, 賺到的部分他有用在維修路面上嗎??? 光架構個爛系統就能賺到飽, 原來B0T的意義是代表官商勾結嗎...
大呆群 wrote:不過下車請帶走零錢要不然當心被敲玻璃到時候就不會覺得貼心了 那就變成小偷覺得貼心了下車的時候,就算不帶走,也要把零錢藏起來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記得妹夫的Accord 5th就被撬過門鎖,損失約3000元吧後來那台車拆成零件賣了(賣零件比買整台車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