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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代澄清事實內容~

gogoid wrote:
很好奇 最後會不會變...(恕刪)

這個我想不會, 因為google一下就知道囉
Live Long and Prosper!!
bc5017 wrote:
話說,試車當然要稍微操一下才行呀,想當年試福斯T4時,遇到一個紅燈,
坐旁邊的業代還跟我說"等等轉綠燈把油門一次採到底試試"...(恕刪)


小弟我還經歷過
去試駕某歐洲品牌的車輛
路線有開到高速公路上
當時路段限速80
我就安安分份的開90
想不到業待居然對我說
X先生你開車真是含蓄
之前有些客人一到高速公路後
直接催到120(限速80的路段)
結果業待就叫我可以在開快一點

因為我想到說
車撞到了我可是賠不起
所以就跟業待回絕了

不過真的是一個難忘的經驗阿

重點:離題了

我要說的是:服務業嘛!顧客至上!

jay12532 wrote:
TaniosRock...(恕刪)

你的說法太針對人了
對他的文字有意見,也不需要用這樣的內容攻擊吧
就事論事,不要非得一言堂不可吧

我想最後應該是這兩位業務沒了工作,但是暴紅,很多人找他們兩簽名,上電視,最後選立委,最後當選2012年正副總統.以台灣的經驗,可能性蠻高的.
aaron8560 wrote:
我想最後應該是這兩位...(恕刪)

或者搬上大螢幕去演連續劇,這也是極有可能的事情




這個連續劇名稱也用一個字用 "e04"


應該跟愛有點類似的FU



我會不會想太多了
停權9999天

aaron8560 wrote:
最後當選2012年正副總統

記得提醒他們
在投票的前一天要在口袋放兩顆子彈
這樣賭定當選
很靈喔
本人從事律師工作多年.如2位當事人告上法院.有需要可以跟本人聯絡.收費公道...ths.!!陳律師事務所


以下個人評論無偏袒任何一方...
1.主事者張先生於此文中無任何不雅或異常激動之情事.故2名業代所提之不成立.因為主事者乃個人發表觀點.無言語上的辱罵.現今為言論自由時代.
2.黃柏棟..林益弘等2位先生犯下以下罪名且一定成立.
因職務之便盜用他人資料且電話打了3通以上在一個時間點上犯了..瀆職.防害他人隱私秘密.恐嚇.騷擾....等等
發文上犯下侮辱.恐嚇...等
以建議先打給該汽車公司0800投訴.然後馬上打電話給水果日報舉發上報.接下來等電話.依照慣例經查證屬實該汽車公司會親自來電道歉並且送禮請求你的原諒.你可以要求登報公開道歉且要求損害賠償.包括那黃.林2人一並公開道歉且賠償.以及此次官司的律師費.....
會算你95折的.
b10520tw wrote:
記得提醒他們在投票的...(恕刪)

放張綠卡也行(我來亂的

Easonlin wrote:
X先生你開車真是含蓄
之前有些客人一到高速公路後
直接催到120(限速80的路段)
結果業待就叫我可以在開快一點


前幾年試BMW的車,業務也是跟我說再開快一點,這樣才能試出BMW的底盤功力,媽啊,我只敢直線快,彎道我還是慢慢來就好.
真是好樣的,兩位業代出名啦!!

真是他X的帶種~~

19篇了持續上昇中~加油






阿母~我也要上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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