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好像有喵到那個大學生說~~我是個還在就讀大學的學生,7月12日傍晚我開著老爸1992年的800c c 多利小車,在返中壢租屋處的高速公路上,由於塞車與太過勞累,以致不小心閃神而輕碰到前車《2009 HONDA 1.8》.因為車速極慢,.所以對方車烤漆完全沒掉,只有後保桿和後車蓋有一處不明顯小凹,不詳細看還看不出來;在筆錄做完後,車主要求要回 本田 HONDA汽車 原廠維修,但沒想到這會是一場惡夢的開始紅色字部分=已經犯大錯了阿....疲勞駕駛....沒有保持車跟車的安全距離...........藍色字部分= 很多人都會有種心態~不是自己的東西~但是卻被自己用壞~用傷~看不出來~修修就好!但是~如果是自己很珍惜的東西被別人用壞~用傷呢???也是讓別人修修補一下就好了嗎???雖然說對方的維修金額太誇張~離譜~擺明坑這位大學生~~~可是有誰願意開車在路上~無緣無故自己的愛車被撞呢.而且還是新車.大家說對吧!!不是我不同情那位大學生...今天換成是我~我也會很生氣~會想說~要玩硬的~也可以阿!!!但是..想一下.他如果沒有犯上面的錯誤~會有降子的事情嗎???而且是在高速公路上~搞不好還會更嚴重捏...(以上只是我的感想~~~請千萬別罵我..要跟對方抗戰還是當上課繳學費.一切決定權還是在於當事者)
小弟也從事業務工作性質,小弟認為他就是吃定你一定不希望走民事訴訟,想要花錢了事的心理,嚇唬你的!另外,對方可能有客法部門,通常不會有執業律師,如果要進行訴訟也需要另外花錢請律師,耗時費錢,對方應該很希望你快快息事寧人,看你有沒有被嚇到...你是有籌碼的...小弟淺見,僅供參考
luckpig wrote:文章好像有喵到那個大...(恕刪) 文中的大學生是該小心沒錯,重點是在於對方擺明是要敲他這件事!小弟前年追撞一台saab!一樣我引擎蓋凸起,對方後保掉漆!對方也只收我三千元。相較之下,你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