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本當然要跟該位車主好好溝通並處理,既然這件事情已經在網路上發酵了,很自然的大家都會想要知道後續處理,因為這輛車處理過程就代表台本的商譽
2.台本為了維護商譽,請理律發函給蔣大其實也OK,因為或許就有可能有人來胡鬧詆毀台本,不過最好的方式就是親自來01說個明白,也未嘗不是個方式,不過我猜台本至今仍不願在01上面說個明白,不是心裡有鬼,就是他們真的不太理網路言論,反正他只要私底下跟車主處理完,台本認為這樣就一次解決兩件事情
3.壞就壞在後來的電話溝通(這部分01應該要去取得電話紀錄,自保手段),理律的律師或許無心用了「不入流」這幾個字眼,如果屬實,我只能說:台本,很可惜,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今天你請理律處理,理律的發言就代表台本了,大家會群起圍攻台本也沒啥不對,誰叫你找了一個不會說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我的認知就這麼的簡單,上面幾個過程或狀況,沒有一個對提升台本的商譽有任何幫助,有擔當或是真的要維護商譽的話還是得站出來對後續處理方式說個明白
原本台本把各系車的一些安全配備拿掉,就被人詬病了,現在還如此作為.....
車市進入寒冬,又正值FIT要推出的時刻,這樣子的處置方式對台本有多傷,我們來等著看看吧!
171458 wrote:
建議把HONDA區~改名啦!!
改成~台笨區~台灣笨蛋才會買!!!
這位仁兄
您的這篇回文應該貶低了不少人唷
冷靜一下啦~~

到現在都還有人在扯言論自由的問題啊
大家的言論PO上01後屬於發言者與管理平台者共同所有,所謂沒有言論自由指的是非正當法律或程序禁止民眾發表自由意見。
台灣在怎麼自由也沒有可以讓大家可能損及他人名譽或商譽,他人卻沒有可提告的發律途徑啊。
台本事尋求01的協助,是正當的法律途徑,一個法人怎麼有能力可以立即違反刑法責任阻擾他人自由的意願。
要不要移除文章決定權是01,大家應該多討論對事件有幫助的,愛01就不要造成它的負擔。
小蝦米的PO對於原廠不滿的表達上卻有損及台本商譽的可能,為什麼說可能呢,因為得提告並勝訴才能證明呀。
這個案件從頭到尾都是告訴乃論,走的是民事法庭,怎麼會有司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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