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號追加~律師建議我~要告"原廠保養廠" 加 上 "台灣本田"今天已經重新遞繳狀紙了~~9/4在此聲明 事情尚未處理完畢~小蝦米本人並不會在此公佈是哪間"原廠"~今天收到 存證信函..是他們沒專心爬文??還是 該家"原廠"急著要對號入座???真是令人不解 ~
garytown wrote:那就看這次 大鯨魚怎麼處理再決定吧.....(..恕刪) 大大你還真有勇氣= =事情到這個地步,小弟不管HONDA最後做什麼樣的處理,雖然我本身沒有HONDA的車,但我都不會再信任這家公司的服務,太惡劣!
我是不太懂為什麼要一直強調再進廠時間車子燒起來你明明就已經把車開回家也停車20分鐘車才燒起來然後又不提出保養廠有疏失的證據就一直要叫人家賠接著發文的人也忽略這個矛盾死命的怪Honda再說樓主的車也有撞過責任一直都沒釐清在這裡用語論的壓力是想要達到什麼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