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如果業代所言屬實那這個保留法律追訴權也是順理成章阿事情真相現在有人知道嗎,...沒有吧?看到現在我只覺得,先指名道姓卻又沒拿出證據的人比較理虧既然指名道姓了,說是指控應該不為過吧這樣搞實在....
gtr86x2 wrote:我是覺得如果業代所言...(恕刪) 就跟你說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那種東西這招在u-car被玩翻了要告就告~保留什麼東西...為什麼大家會反彈1.一開始就沒道歉(態度很差)2.心情不爽就說要玩法律眾怒難消了~聽完整個kimogi都上來
其實不管是誰對誰錯.就算是原事主真的當作f1在開好了.那處裡方式也是私底下去做說明,講開了檯面上要怎麼說也都方便.如果可以給原事主一個好交代,講白一點,他老大爽了,當然還是找你買.有了面子也有了裡子.對公司上面也好交代.現在弄成這樣,就算當初真的是原事主開車太魯莽.現在也變成業代的錯了,不過凡是都來得及.現在事情還沒有到沒辦法處裡的情況.要怎麼處裡就看您的智慧啦.不要跟錢過不去....
看來我真的很閑, 我把兩篇文章所有回復看完了我想大多數回覆已經不是就事件本身來討論了(大概是因為各有論述無法評價)而是針對黃先生以業務身分對客戶所發的言論來作回應其實我很繼續看下去這個發展, 因為我很知道台灣的服務業會朝哪方面發展...我希望身為消費者能得到業務們更多的重視與服務, 也希望身為消費者也能給予業務同樣的尊重與支持.我想唯有發揮同理心, 這樣才能得到雙贏的局面吧!讓我們捍衛消費者的權益, 並為那些用心服務的業者們喝采吧!
gogoid wrote:很好奇 最後會不會變成 公司查無此人 一切言論網友自行杜撰 N年前一位同事與日本客戶在溝通不良的情況下發現一些錯誤過沒幾天日本那邊就通知我們總經理他們已經把那位同仁開除希望這兩位業代能順利找到下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