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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廠的保養廠中保養..結果失火...

太厲害了....我竟然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從第一頁看到第十七頁,內容真是精彩
但是不管事情如何,先恭喜大大購入好車一部
好奇心重,比我的体重還重~
中午花了一段時間看完此事件的細目,很遺憾的~I'm sorry!
我也是一位由永康廠(巧克力公司)購車的一位車主,買的也是Accord,我能了解你夾在事件中間無奈的心情,
然而,我發現大多數人們都是推薦以輿論及媒體的力量解決事件,你的直覺沒錯,找消保官或消基會,甚至自行花錢找律師協助(所費不貲),台灣的車商無數的多,開車的車主更是數以萬計,但專業給予消費者保障的團體卻是少之又少,推薦一個專業的財團法人機構給予各位車友參考,希望能提供一些日後行車上的幫助.
http://car.topdesign.com.tw/index.php
各位大大...粉對不起...又來提這一件事....

不過這次是分享有趣的事...

*******************************
今天接到一通電話...09533741xx

客服:"這裡是HONDA台南XX店"

user:"你說,你是哪裡?"

客服:"HONDA台南XX店"

user:"有啥事?"(當然心理粉不爽)

客服:"你的車,保養後~!@#$"

user:"燒了...賣了啦.."

客服:"你的車xx-xxxx,..."

user:"對啦...我現在不開你們的車了啦..."

客服:急急掛掉電話
*******************************
奇怪?這事發生啥事了?

難道還要我回去那裏保養...

等台北那"一條"錢匯下來...偶還是不會去...

HONDA的客服果然是不一樣.粉另類...


哈哈哈
這大概是我看過最白目的保養廠了

這個好笑
沒有新聞價值
可是有娛樂價值

這個讚
可惜車子賣了,不然就可以把車子開到她們的停車場放著,車上掛著"我是依台到原廠保樣卻被火文身的車子"讓來賓觀賞一下.
我星期六還要去永康廠跟業務談車耶....

看了這個事件後...

我是不是該認真考慮一下了??
個人今天大概拜讀這長達17頁的文章...覺得很同情大大的遭遇...不過我想如果多問一些資訊...應該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吧...
大大的律師老實說...我覺得不是挺用心的...可能他太忙吧...另外大大其實應該可以各方面都同時去嘗試...對上這種大型公司...台灣又不若國外的司法制度...跟保險案例其實蠻像的...我想當初應該一方面透過本田內部的申訴管道(雖然通常沒啥用)...一方面尋求消保會的幫助...起碼是一個為民眾利益著想的公立單位...有這層監督...本田也比較不敢高姿態...最後再透過與當事人間的協調之類的...
我想的確要換新車不太合理...不過起碼一些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有益費用的支出本田是應負責的...另外我想本田的處理態度反而是對大大有利的...推拖...踢皮球...不敢出面負責等情形...是否有延遲的責任都可以再加以檢視...
侵權行為的回復原狀...或是毀損殆盡無法回復之損賠等...我想光是修復至原狀之情形...零件是否全面換新(包含有功能損毀之疑慮之零件)...這都是要錙銖必較的...畢竟這樣的損毀已使車子不能行駛或有行駛危險之疑慮...我想這是台本應負的責任...
更廣意言...交由修車廠之保養修繕...也算是一種私契約...是否有債不履之情形...進而可以請求損賠...這也都有探討跟主張的空間...
最後我還蠻替大大感到不平的...租車之費用也搞小手段...有點擺明欺騙人不懂的感覺...不知大大車子的保險是啥...不然其實不一定要由大大你去讓台苯消磨...請保險公司去...他們的手段不比台苯少(曾深受保險業的詐害...還好有成功爭回)~~~= =
我想既然事情都結束了...現在再去爭取啥也沒用...所以我都只有大概題一些可能處理的方向...細節就茲不詳敘了....我也相信各行各業都會有這種老鼠屎出現...所以就別去想了吧...不過我還是覺得你可以公布該廠廠名...事件經過跟處理人員之姓民等等...一方面預防有人再受到此不幸...另一方面網路的力量是很大的...既然他們都不給大大留情面了...何必跟他們客氣呢...
我本身也是開Honda的車子, 也很喜歡自己開的車.
前幾天看完這篇文章後, 電視上再看到Honda的廣告,
或是報紙講銷售排行多少, 我只覺得很 "噁心".
一家大廠竟然會這樣 "服務"...

真的搞不懂, 台灣Honda的企業形象真的那麼不值錢嗎?
雖然幾乎天天看Mobile01的文章,但我潛水好久了!
今天看到版主發生這樣的事,實在替你憐惜...
通常我很少發文,總是靜靜看文章! 這時會發文,也是因為我去年11月買了civic.
看到經銷商的處理,也實在為你抱不平!!!
更看到你仁至義盡, 經銷商,總公司卻也不願意下來負完全責任!!!
台灣車商冒著損毀日本Honda商譽的風險, 也不願讓車主您有一個客觀滿意的交代,
我真不知日本原廠Honda做何感想?????

除了打官司外, 我也建議版主請有能力或願意的友人,
把這十幾篇的文章,回覆文章, 轉譯成英文,日語或其他語言,
然後轉發英美語,日語...其他世界各國的網站吧!
讓日本原廠介入吧!!! 若日本原廠亦不願為消費者著想的話???
那我也無話可說!!!!!!!!!!!!!!!!!!!!!!!!!!!!!!!!!

如此, 下一次我也不會再買Honda的車了!
畢竟比Honda服務好的車商也很多!!!!!

要是我發生一樣的事, 我會跟你一樣處理.
版主, 你做得很好!!!!!
台灣買車的車主, 真的是弱勢!
但真正有肩膀為消費者著想的車商, 實在少之又少!!!!!

加油囉!
實在很同意這位版友的說法,這位律師事務所真得不是很用心,為何發生這種事件都沒得賠償呢?那修復期間的交通費用呢?車廠造成的損害賠償呢?修復的履約呢?車廠是否造成惡意拖延呢?這都是關鍵吧!!
我本身也是HONDA車係的愛用者,看完完整18頁後,覺得台苯真得很離普,南陽出產的車就不屬於"H"車種種嗎?那進口本田是否也可以不承認呢?那BMW,BENZ,Porsche.....等在台灣的代理商是笨蛋嗎?那麼多國在生產,難道只有德國才是正廠嗎?實在不負責任的態度,我想......我以後也不會再買他們的車子了,必竟還有那麼多的廠牌可以選擇,或許拿買國產車的錢來買歐洲車更好吧!看了那麼多,只有日本車的製造瑕疪,在台灣都不會主動通知.....
版主所說的提出賠償條件,既然是維修廠要他提出的,開出換新車而維修廠需負部份責任金額,我個人認為也沒有錯啊!只是金額有點高啦!!但是誰的車子不是車主的"愛車"呢?誰會把自己的車子任由別人擺佈呢?看了很多版友都只會說風涼話,換作他自己發生這種事情,他會如此闊氣呢?還是更加生氣呢?
不過車主如果一開始就把事件的原始照片(事故車輛未清洗過的照片)就 po上,並且請水果報,數字週刊,各大新聞體,強廹原廠出面解決,並請一家負責任的律師事務所作咨詢及代言,再由消保官,消基會出面,我想也不至於變成這麼無助吧!!至少也要讓這些爛貨嚐點苦頭............
至少原廠一輛新車就至少賺了車價的30%(這是美國經濟學家所說的)難道,賣出幾萬輛為少數瑕疪做補償都不行嗎?都要窄光台灣的消費者嗎?而台灣的消費大眾是否要團結一些呢?
這是我個人小小的觀點,如有冒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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