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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底應該站在那一邊?

冷的很 wrote:
對於開版者違反版規的部分我已經回報給管理者了
...(恕刪)

亂入一下
這位大大您是在開玩笑嗎?
開版者應該就是--蔣大了
您沒看到01的立場?
2百多樓的回應你挑著看?
納悶中!

聲明一下
我是沒資格評論這檔事
因為事情始末我並不清楚
我想冷大是刻意這樣寫的吧
應該沒人不知道 chiang就是站長
請容我說一句話
姑且不論原post的版主是真是假
不過,這件事情要是鬧到蘋果或是新聞上去
對於台本的辛辛苦苦所建立起的企業形象
會有多大的一個打擊??
柔性的處理方式有很多種
卻偏偏選擇一個最激烈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
危機處理這門課,看來公關部門該重新好好去學習了....
冷的很 wrote:
請問一下"不入流"這...我倒希望開版者說話算話
改天發表一個換新車的感想文
否則,於公於私
你如何面對挺你的網友
......(恕刪)


既然是你的希望,何必把大家拖下水啊......
不然你不認同的話,
可以作個問卷調查,
看看大家覺得樓主於公於私要向大家交代些什麼?

律師就是代表台本,可以切割嗎?
如果律師沒說這話,那就告誹謗啊!
不是很簡單嗎? 你的質疑也只是猜測而已......

CHIANG要站在那邊,需要受到誰的限制嗎?
人家寄律師信給你,你要他站那邊?
不如說說你站那邊吧?

是台苯還是台笨啊? 我是有在這棟樓看到台苯啦~
那不過是微軟注音自動選字,沒去改而已!
這也能讓你拿出來說!
奇怪了! 台本在這件事情處理的瑕疵及霸道,
會比你說的那些枝微末節還渺小嗎?
金牌屁蔥
建議把HONDA區~改名啦!!

改成~台笨區~台灣笨蛋才會買!!!
冷的很 wrote:
請問一下"不入流"這...(恕刪)


哈哈不入流我是沒聽到啦
但我個人是相信蔣大的為人
此外如果當時沒錄音,我相信即便理律的人有說他現在也不敢承認
此事的層面已經不在火燒車而是台本的處理態度
以後我看只要有人批評台本就隨時會收到一張存證信函
此外您說您等著版大的換新車的言論難道不覺得有幸災樂禍的心態嗎
悲哀喔........
對於現在這樣越趨火爆的討論氣氛
版大當初發文之前應該就可以預見
但是還是決定要這樣做

版大就是站長, 這樣的操作方法算是出了一口氣
但是01的討論區品質會不會受影響

Honda版會變成下一個Ford版吧(還是說已經是了)
站長不妨回去參考Ford版的置頂文"改善這版風氣 有賴大家的支持"
雖說站長發文的內容沒有什麼不妥
但是對本版風氣的改善...
網站的經營需要更多的慬慎與理性, 少一點情緒
免的又發生什麼擊倒英雄的事件

冷的很 wrote:
請問一下
"不入流"這三個字是你親耳聽見理律的律師說的嗎
"不入流"是台本的意思,還是律師的意思
如果只是律師的說辭,台本可以考慮換一家律師事務所了


"不入流"這三個字是你親耳聽見理律的律師說的嗎
ans:不是蔣大聽到的,是蔣大同事轉述的,前面有寫

"不入流"是台本的意思,還是律師的意思
ans:是律師的意思,前面有寫

如果只是律師的說辭,台本可以考慮換一家律師事務所了
ans:這件事靠你通知台苯了喔~

這篇文章,我只看到開版者的立場
"如果HONDA真的想來硬的那我也一定奉陪。(看來是該換車了.......)"
我沒看見M01的立場
ans:開板的人,就是m01的老闆,你到底是看到什麼立場阿

然後大家的火就上來了
還有人"台笨、台笨"的叫
M01不是標榜要尊重廠商嗎
以前說啥華X、X碩的就會被糾正
怎麼,在這篇就可以有雙重標準
也不見管理者或開版者出來維護
基於一個網友的職責
對於開版者違反版規的部分我已經回報給管理者了
ans:這篇是老闆po的文啦,你檢舉給他自己喔,他會在後面笑翻掉

我倒希望開版者說話算話
改天發表一個換新車的感想文
ans:他好像有po一台f牌的車子,還很多篇呢!!

否則,於公於私
你如何面對挺你的網友
ans:要挺什麼意思的,大家就不過是挺正義挺真理而已,01如果關站,要不要登報道歉....

台本真的是白癡﹗
車子已經不好賣了,台本的廣告爛(福特Mondeo的廣告用心太多了)、硬是要比別人貴,硬是不二價也就算了,連危機處理都白癡得可以,是怕車子賣的太好是不是?
這封信除了讓台本的高層看了爽以外,我真的不知道有任何實質的作用,難道台本認為站大收了信之後就會因為「至為不當」而把文章移除嗎?
不要怪律師,有人花錢叫我寫文章我幹嘛不寫,只要付錢的大爺看了爽,會不會造成消費者的反彈完全不是律師能判斷的,請注意,這封信從頭到尾沒有提出任何法律上的請求基礎,只是希望站大因為「至為不當」而把文章移除,這種信完全不需要律師執筆,辦個國中生徵文比賽還比較省,又可以達到廣告效果。
說實在的,會花錢請律師寫這封信的是白癡,會把這封信寄給站大的更是白癡中的白癡。
本來這事情還沒這麼惹人注意的,現在呢?
我覺得理律應該把律師費帳單寄給Toyota, Nissan, Ford, Mitsubishi, etc., 由各廠家依據九月份的市佔率比例分擔律師費,因為真正獲利的是他們。
BTW: 我是七代Accord車主,老實講,我對我的車子沒有什麼不滿。但我相信在現今這個不景氣的市場裡,產品本身並沒有太大的差異性,品牌接受度往往決定了消費行為,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對台本的經營能力感到非常非常非常的失望。

看完蔣大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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