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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代澄清事實內容~

monguly wrote:
也有業務 猛攻它牌缺...(恕刪)

我去新竹試車的那個業代還不錯
只是沒手電筒有點可惜
我跟同學我19我同學20
一看就知道不會買ACCORD的年紀
還是幫我們講的很詳細
有試駕但路程不遠
應該是發表會的關係
人比較多

有機會可以跟他買車
也不會說他牌怎樣怎樣
業代吹噓是一定不要太蝦就好
不吹噓怎麼把車賣出去
VPL wrote:
個人也是身為服務業,...(恕刪)

不能同意你的建議再多了 ...
+100
請問一下黃先生,當張先生在做您所謂的不當駕駛的時候,您與您的同事林先生正在車上做什麼?
鐵鳥迷日記【晴空亂流】www.wretch.cc/blog/ideealec 汪貝的咿~呀 www.wretch.cc/blog/miao79
哇…已回覆到第十六頁了呢…
好一個業代…有這麼大的能耐…
看來真的會上電視了吧…
我也來搶個版面…

丫母…我上電視了…
TaniosRock wrote:
難道當了業代以後就跟當了妓女一般,不能拒絕任何的性交??不能維護他自身的利益??恕刪


當然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
不管有任何問題,應該是當面就跟試乘者說以柔性的方式說清楚,而不是來網路這邊嗆人
而且你得比喻也不妥當

我是一個老師,是不是也應該來一套:「學生一定對,如果學生有錯一定也是老師看錯」??
或者「老師一定對,如果老師有錯一定也是學生看錯」??


比喻不是這樣用的...今天他是業代....賣的就是服務..讓來的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你去學校不是去當客人的吧...而是個學習者


「彼此尊重」這個基本的社會守則,怎麼都不見了...

改天你去7-11消費...買一瓶10元飲料...拿出10個一塊給收銀員
然後以這次試乘者跟業代的例子來說的話 你還要談彼此尊重嗎???
不管事實真相如何
這位業務又發了這篇文章
我想他的車子很難賣了...............
可能再過幾天就有自稱土城所的所長或主管來01為他們兩位滅火道歉了
現在車市是流行搞負面新聞的搞知名度嗎??
回家備好板凳轉新聞台...等著收看囉
阿母...哇待加啦
黃柏棟 wrote:
張先生,對於你的不實...(恕刪)



我只能說這位業代你真的成功暸說不定還紅了 如果真的鬧上新聞 服務業的畢竟還是吃虧
服務業本來就會遇到形形色色的客人 俗話說的好"小不忍則亂大謀"
大概只能說到時記取一份教訓吧
我是只是就事論事(請不要掀起筆戰)
原來現在幹業代的已經不算服務業了!

可能HONDA是國營事業還是啥的? 公務員心態嗎?

我看哪天郵局的阿伯也要上來嗆拒收郵件了

然後空服也上來嗆某天做CI006 B12的乘客是沒看到林祖媽一手推車 一手拿tray還跟我要枕頭嗎!

林祖媽保留法律追訴權之類的......
我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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