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些人會有印象...我是在 06 年, 第一個發文說交車兩天, 車子就被撞回廠的那位前苦主...那時主要換了:左前葉子板前保桿+烤漆前水箱罩前雷達(這個是不是全換就有點忘了, 但最少掛了一顆 sensor, 一些線組也被扯斷)左大燈其他一堆 lilicoco 的小配件沒記錯的話, 總共也才 4xxxx苦主那篇, 這樣輕輕一碰就要到修到快一樣的錢?? 我只能說非常難讓人相信...
geraldstukov wrote:天呀你是撞到法拉利還...(恕刪) 非常的誇張....感覺是車主跟車行講好了看你列出來的維修單怎麼很多東西好像是車主要趁這機會一次把東西都換新??(不一定是這次車禍造成的損傷)太欺負人了
我是不會同情開版的,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本來就是不應該省的,跟你車子新舊無關。你開車上路本來就是要多一分責任心,保第三人任意險的用意就是如此,保費也便宜,連這個都要省?別人有保險當然交給保險處理,如果你自己有保險,同樣當然也是交由保險處理。我建議開版的不要再去騷擾被肇事的車主,要是我(本身又很愛車的)會很火大,小心被告你一點都站不住腳。開版能做的就是上法院提出對修車費用有爭議,因為保險公司的角色是代位求償,法院如果判開版不須陪這麼多,保險公司自己就要吃下來。但你不能說保險公司對他的顧客(被肇事者)服務太好,今天你一年繳那麼多車體險的費用,這些服務也是應該的,不然誰要保?如你也會做同樣的要求。
黃蓮莫亞 wrote:但是也受到法律的約束...(恕刪) 其實感覺樓主舉證上應該有難度...畢竟對方車都已經修了...而且樓主沒有保險公司出來幫忙協助解決...真的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啊 呵...不過2009產的車殘值應該還是不低像我男友剛花62萬買車 第一年殘值還有60萬隔一年殘值也大約還有50萬...
剛好我球友也是上個月發生擦撞~狀況和原PO可以說是"一模一樣"~~QQ~~不過它的方法比原PO聰明多了~~我提供他口述的方法...1.先行確認自己有無保險,尤其是碰撞之類的(這很重要,沒有的話我說真的...只能賠錢@@)2.保險業務員來索賠,請他自行去找你的保險業務員談(也就是擺明了我也是有保險,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3.對方若是擺出一附:找法務啦~上法院啦~你就說我會申請調解委員會(而且最好是去申請),對方這種行為其實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恐嚇"了~~這點請保險從業員自己要多檢討,不是不賠,而不是你說了算,這國家還是有法律的~~4.和自己的保險業務員多聯繫溝通(到最後他就說都交給保險員處理)我看原PO只是撞到"HONDA"而已~~我球友他小JOG撞到的是BMW X5(也是換保險桿)~~雖然X5完好如初,但是他還是賠了(對方車主說不用賠(因為他被撞的有些外傷),但是對方保險公司來討5萬XD)~~而且是他被撞~~判決理由好像是左車要讓右車QQ~~昨天才和我說的XD
legend3228 wrote:如果我是那位Honda的車主,大概下車看一看,嗯,沒事,就開走了. 呵,我就是跟樓上一樣的個性,結果吃虧的是自己. 日前在一四線道的大路停等紅燈,被一白目的年輕人自後追撞, 下車後看後保桿只有輕微擦傷也就沒有追究....那知是一大錯誤...一則沒有給那大白天兩眼暈黑打瞌睡的年輕人一個教訓,二則我晚上發現後電動門打不開,後門底門條稍微有點變型....隔天回原廠...報價一萬多....
漫步月球 wrote:那個honda車主真的是蠻糟糕的...(恕刪) 跟車主有有什麼關係?他保車體險按規定繳保費被人家撞屁股難道要鼻子摸一摸當沒這回事被撞不出險那幹嘛保險?保心酸的喔!?按規定出險還被你罵真是雙重倒楣惡劣的是保險公司與車廠的坑錢勾當,不要搞錯對象